您好!我们三个是在校大一的女大学生,4月6日中午我们三个在宿舍,有一个操东北口音的姐姐打开我们宿舍的门,她开门第一句就问我们是不是大一的,然后就问我们要不要找兼职。为了减轻父母亲的压力,我们都有意愿想找份工作,也可锻炼自己的能力···她说她是宝洁公司的,让我们给她做我们学校的代理,销售有关宝洁的一系列产品···之后让我们先提货(是潘婷和海飞丝的洗发水,但后来我们怀疑是假产品,可外观上与真品一模一样),共计1500元。她的能言善辩,她的巧舌如簧···让我们不知不觉落入她的陷阱,或许社会阅历太少,而那些骗人的伎俩太高无法分辨真与假。这样类似的诈骗在高校时常发生,但是许多大学生敢怒不敢言,只好认了。也或许言了也不会彻底解决。就象我们今天的遭遇:我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为了不让更多的人受骗,决定报案,抓住那些人。由于我们不是本地的,对这不熟悉,好不容易找到天心区公安局,工作人员说要去新开铺派出所立案。到了新开铺派出所,民警说要到工商局检测···再折回天心区工商局,那阿姨说让我们去质量监督局,她们那没有仪器···以前听说去这样的地方会好难办事。可没想到真的会这么难。我们只想为自己找个说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更多的人受骗伤心。可是,我们四处碰壁,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急切需要你们的帮助!
小默: 你们好。 你们通过市长信箱写信反映一位自称宝洁公司提货员、名叫赵敏的大姐招募校园代理,以假冒宝洁公司的洗发水产品骗得1500元的情况,我局已知悉。 对于你们的上述信访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市局暂时代理局长工作的(局长在党校学习)党组副局记、副局长朱国辉同志召集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法规处、主管信访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人及天心工商分局主管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处理方案。会议明确要求:从稳定的高度、从维护大学生权益的高度看待此信访件,并从快处理。市局由一名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处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市区两级消委、消保、法制等部门的同志参与,组成调查专案组开展调查。调查情况基本与信件反映情况一致。 为此,我们向宝洁公司发函,①请求派人到学校检测小默等学生的货物是否为真货;②建议宝洁公司加强自我品牌的保护,加强市场自我巡查,建立群众举报机制;发现假冒其品牌的行为,及时向公安等政府部门报案。 我们还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保卫处、学生处联系。①建议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自我防范能力,发现诈骗人员及时报警并将嫌疑人带到保卫处。②建议学校与就业指导部门联系,开设如何提高就业能力,防范受骗上当的指导课。③建议加强宿舍的安全防范,严格规定陌生人不得随意自行进入学生宿舍。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