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的私企员工,1999年大学毕业至长沙市工作,于2009年3月获得长沙市住房补贴8万元,当时非常的高兴,也很感谢市政府。拿到此补贴我于同年9月在长沙河西麓谷保利地产(麓谷林语)购房一套。当时合同是2010年9月交房。但到了交房时,开发商告诉我,因为当时在办货补时有部分相关领导有不正当的行为,市纪委介入调查,同时因为我爱人在学校任职,属公务员编制,房产局的8万元货补短期内无法给到开发商,因此不能交房。让我等待,结果一等就已快一年了,现房子还是不能给我,期间我跑过房产局,也去过楼盘,都给出要我等待答复。现在与我同期买房的朋友都已经搬进住几个月了,而我还在等待,最可气物业又打电话来催交物业管理费,跟他们说明了情况,物业答复是他们只管收钱,不交就还要收滞纳金,给人的感觉简直是无处去说理。请市领导帮帮这些小市民,确实,没有拿到房子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质量。我的要求不高,只希望1、在我没拿到房子前不收我的物管费。2、如果8万补贴能发,就尽快早发,让我早拿到房,如果不能请开发商联系银行进行货款,毕竟8万不是小数,我拿到房总还要装修,不能住毛胚房吧!
您好,如果您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协调无果可找市住建委物业监管处投诉,8万元货补问题,市纪委将认为有问题的货补发放对象的资料退回市住房保障局,要求重新审核,现工作人员正在对纪委退回的资料重新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市纪委。请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