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您好.很晚了给您写这封信.我是刘学 奇今天有个很重要急需您帮助解决的问题.上周2008年12月9日给您的信及有关资料,不知您收到没?收到请您批示解决.我是 一 名 特殊的医务人员,因身体原因一直没就业,年近而立之年,在家申请了低保.现决定自己出资创办一家医疗门诊部以解决就业,生存问题 .同时创造一定量的就业岗位,为社会做一点贡献.按<湖南省医疗 机构设置条例>设置但主管部门以不合城市规划,或相互推辞.让我很 苦. 请求政府协同 主管部门及时,尽早特批<医疗机构许可证>及相关 证 件 残 疾人 创业 ,是一件很的好事应鼓励支持,敬请张市长,市 政府优先 扶助 为盼.一个急需您帮助的残疾年轻人. 敬上. 2008.12.17.
刘学奇同志:
来信已阅,现就你提出在长沙市城区设置一家医疗机构的关事宜回复如下:
08年8月、12月间,你因该事两次到长沙市卫生局询问,卫生局工作人员每次均做了详细的说明。由于目前你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你暂时不具备开设个体诊所的条件;设置门诊部或医院要求的资金较巨,准入条件较高,如达到设置要求可向所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此外卫生局工作人员也将长沙市城区内医疗机构设置的申报程序以及设置申报文书格式书面回复予你。
今后,如你对申报的程序、条件以及设置医疗机构的标准要求仍不清楚,可及时与长沙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工作人员将为你及时释疑。(长沙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电话:0731-8666416)
二○○九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