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百忙之中又要打扰您,感到非常的歉意。
今天向您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投诉长沙县公众信息网回复速度太慢,您可看一下,今天是11月4日,我7月份的投诉到现在还没有进行回复,很明显的不作为,这也是我今天给您写信的主要动机,作为政府与民众的连心桥,这样的速度和效率,确实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了。第二个问题是长沙县五美中学违反文件规定强迫通学生在校就中餐且要求所有学生一次性交齐整期伙食费,我想问一下这样子做合法吗?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三令五申各中小学校学生在校的住宿费、伙食费等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只准对接受服务的学生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和收取,昨日(2010年8月31日)的潇湘晨报也刊发了今秋季上级主管部门省、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文件中明文规定学生在校的寄宿费、伙食费等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应坚持自愿原则,只准对接受服务的学生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和收取。(在中国日报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hunan/2010-08-31/content_790920.html也同样可以查得到)况且五美中学的食堂与商店都安装有现代化电子终端设备刷卡机,完全具备像一中、七中及维汉中学这样可以让学生自主刷卡按餐结算的能力。学校没有权利限制我们家里小孩一定要在学校就餐,很多家长及群众对学校此举极度不满意,但因为小孩在学校读书我们担心在学校里小孩受到学校及老师的打击报复,因此对学校的不得民心违规强迫学生就中餐的行为都是敢怒不敢言。恳请领导为我们解决此事,责令五美中学停止违规行为,严格遵照上级文件及今秋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及精神停止强迫所有学生在校就中餐接受服务以及一次性收取整期伙食费的行为。
谢谢!
msn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你七月的来信已作回复,只因当时正值暑假,未能及时调查,造成迟复,深感歉意。现将调查结果再次汇报与您:
经调查,五美中学就学生是否在校就中餐一直采取自愿原则,本学期仍有50余人回家就中餐,从考虑学生安全出发,学校建议离校较远的学生最好在校就中餐,未发现有强制行为。学生伙食费的收取采取自愿形式,有的家长要求一次性交清,但学校并无规定,全校现有一百余学生未交齐伙食费,因此,“必须一次性交齐整个学期伙食费”和“必须在校就中餐”以及“不予报到注册”说法实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