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五斤猪肉,网上追逃四年
我叫易达林,现年56岁,于1994年下岗在家,癌症中晚期,一直靠化疗维持生命,因家庭的突然变故,无力维持化疗,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淋巴。我的爱人黄国强,现年57岁,是家里的顶梁柱,因在2006年8月1日贩卖了5斤白板肉(没有在工商部门定点屠杀的猪肉)致使其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已于2010年12月3日被捕,现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我把事情向您报告,敬请关注。
一、送肉被查,请客吃饭:2006年8月1日上午,黄国强送了5斤多白板肉到长沙市教育街,在送肉的过程中被长沙市开福区工商局执法队查处。黄国强当即求情,执法队员没有处罚他,并约好中午他请开福区工商局执法队吃饭。
中午时分,黄国强请开福区工商局执法大队吃饭,开福区工商局执法队同时叫来雨花区工商局执法队部分队员及部分社会闲杂人员,酒席开了两桌。黄国强按照他们的规矩,配了烟、酒,部分人员觉得酒不够档次,有不满情绪。
二、不愿进贡,惨遭围殴:在吃饭过程中,黄国强向开福区执法队队长刘建湘说明了自身家庭困难情况,希望能够得到执法队员的关照。刘队长听完情况后表示可以予以通融,但前提是必须每季度到执法队报到,言下之意是必须按时进贡。黄国强再次阐明自身困难情况,同意逢年过节期间予以打点,并恳求执法队高抬贵手。黄国强的一再解释,引起了部分队员的不满,刚从雨花区调到开福区的某队员(系与黄国强初次见面,姓名不详)指着黄国强用极为粗痞的长沙话说“你这个小b,太不懂事了,你要是在雨花区搞,两天就不要你搞了”。黄国强胆小,不敢得罪这些人,报以沉默并陪以笑脸。回报黄国强沉默与笑脸的是该队员更为嚣张的气焰,他咬牙切齿的又重复了几遍。黄国强无法接受这种人格上的羞辱,说了一句“幸亏我没在雨花区搞”。此话刚一说完,他站起来对黄国强右眼猛击一拳,其他队员像是训练有素,不约而同的站起来,座椅及酒瓶像雨点一样落向黄国强,可怜的黄国强被打得遍体鳞伤,无力招架。紫苑酒楼的服务员目击了全过程,在隔壁房间吃饭的武警过来扯开他们,但是扯开后他们又追打黄国强,并将他从楼上踢滚到楼下,继续围殴。出于自卫,黄国强带着满身鲜血跑向市场,顺手拿了一把放在摊位上的刀予以反击。在打斗过程中,黄国强砍伤一位执法队员,黄国强也被执法队员砍了三刀,因失血过多当场昏迷,
市场管理员见此情景对双方予以劝阻,亦被执法队员误认为是黄国强的朋友而打伤。围观群众迅速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打昏后的黄国强被送到医院,昏迷6小时后才醒。
三、协商不成,被网上追逃:事后,双方各自负担了医药费。经法医鉴定,黄国强、市场管理人员为轻伤,而执法队员却为重伤。长沙市公安局韭菜园派出所对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协商处理此事,但对方提出要黄国强赔偿6万元,黄国强一方不予认可。
此后几年,黄国强一直在家休息(斗殴事件造成其颈部不能随意收缩、转动),天气好时偶尔帮人打零杂工直到今年9月份到马王堆小学食堂做事。
2010年10月28日,黄国强到银行办理工资卡,在审核办卡过程中被抓,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被列入公安部门的网上通缉逃犯,2010年12月3日,黄国强被芙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四、现状困难,面临审判:黄国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关押将近两个月,派出所通知我,黄国强案将于1月25日移送检察机关,面临起诉,接受法律的审判。派出所提出要我找被重伤者协商,取得对方谅解,在法庭上争取轻判,我费尽周折,托人找到了对方,对方提出要赔偿经济损失才出具谅解书,可是将近年关,我到哪里借钱?即使借了,如果我死了,黄国强坐牢了,谁来还这笔钱,何况现在就连在法庭上请律师的钱还没有着落?
五、疑点重重,大家来评:
1、 黄国强为何就成了网上追逃犯呢?四年来黄国强一直在家,我们的居住地和户口本上登记地址一致,从来没有公安人员来我家抓人,也没有谁通知我黄国强被认定为通缉犯,否则我一定会劝黄国强投案自首,争取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
2、 为什么执法队员仍逍遥法外?
3、 黄国强的故意伤害罪何来?一群执法队员围殴他,他却要故意伤害执法队员?
4、 开福区工商局为何一直没有人主动出面协调此事?
六、幕后真相,仍需揭露
事发至今,我仍是一头雾水,黄国强如果是故意伤害罪,为何当初不把他缉拿归案?四年以后,黄国强却以一种近乎“投案自首”的形式被抓了。最近听说挑起事端、辱骂黄国强者有一个强硬的后台,据说当时正是其转正敏感时期,以至于事发后到现场采访了的湖南都市频道第二天也不报道了。
事已自此,我该如何办呢?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恳请您督促执法部门秉公执法,还我们家一个清白
易达林
易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于2011年2月11日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经局长批示,转开福区分局负责调查处理。开福区分局党委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寻找当时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从调查的情况看,2006年8月1日事情发生后,双方都没有找过工商局,工商局也没有收到过有关此事的任何举报和投诉;而且,此事发生在工作时间以外,属个人行为;并且,当时作为治安刑事案件,韭菜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鉴于此,开福分局已责成相关人员刘建湘如实陈述有关情况,该局将积极配合有关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