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请问长沙今年参加农村新农合的尿毒症患者透析报销比例最大为多少?国家今年有没有对尿毒症的特殊优惠政策呢?前段时间,温总理和网友交谈时说,今年参加新农合的报销必例提高到70%,两年之内提高到80—90%,并且对尿毒症患者有特殊政策,是不是真的?目前河南省、山东省等地都对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艾滋病五大病重进行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在70%以上,而我们长沙宁乡还没有制定和实施这一政策(电话咨询了宁乡城乡医疗中心),尿毒症患者治疗费用很大,经济压力巨大,期盼政府真正了解人民疾苦,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
另外,由于我县尿毒症患者数量比较多,目前县人民医院的透析病床非常紧张,透析费用较高(每次450元,高于长沙医院),强烈建议在县中医院开设透析科室,并降低透析费用,真正为困难百姓着想!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尿毒症病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享受相应的住院补助:乡镇级、县级、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100元、300元、700元,补助比例分别为75%、60%、40%。因尿毒症病人门诊透析疗程长,费用高,尿毒症将纳入特殊病种,享受门诊定额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将近期出台。
二、为提高实际受益率,我县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努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药费用水平。据查,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对血液透析病人根据《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311000006号标准收取二级医院血液透析收费350元/次,311000012号标准收取二级医院血透监测收费45元/次,另根据规定收取输液费8元/次,长期血液透析病人需要注射 促红细胞生成素和肝素,一次透析共需460元左右,未发现医院乱收费行为。
三、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一个过程,随着医保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医改的深入推进,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