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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长沙市电业局的一封信

2018-2-23 10:16:30发布16次查看
长沙市电业局、尊敬的领导:
对城南供电局给“交了款为什么不给收款收据”的回复提出以下几点意见:1、回复中说明南苑花园的电网改造是通过天心区政府协调并经过文源社区及南苑花园业主委员会出具申请报告,又经市电业局批准后实施的。问题就在于此,既然是经过层层报批的,为什么在具体办理时,不实行公事公办交给文源社区或者南苑花园业主委员会办理,却交给个别人(我手里的收据是这样的:
收据
1栋301交电改费
柒百柒拾元
经手人张国祥
收据
1栋301电改开销费
贰百捌拾元
收款人张国祥)办理?2、回复中提到“按照南苑花园业主委员会人员交纳的改造费用金额和提供的相关客户信息”,这一条是假的,这次的收款人没有一个是业主委员会人员。如果是业主委员会人员那收据就由业主委员会开出,有业主委员会的收据,业主也会认可。为什么是个人名义开出,这样的收据有何效力,供电局承认吗?像和我们同时电改的南园小区,他们是交给梅岭社区办理,由梅岭社区向业主开具收据,那个收据当然是合法的。3、回复中提到“南苑花园业主委员会人员所交费凭证复印件已存档我局”,请城南供电局把这些名单报出来,看那位是能代表业主委员会的人员。4、回复中提到“因小区各种内部原因一直无人来办理有关发票事项”。内部原因是什么?就是城南供电局办理这件事时绕开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没有参于其中,自然不便去办理发票。交款的人是否也觉得自己不便去办理这张发票。这就是至今无人去办理发票的根源所在。造成目前的局面,与城南供电局工作中的失误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请求市电业局领导设身处地地为我们老百姓想一下,责成城南供电局给我们业主开一张收款收据。
第一、南苑花园小区每户住户的所缴费用由南苑小区内部人员收缴,城南供电局无任何人参与南苑小区的内部电改收费,该局无权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向南苑小区住户进行电改费用的收取。
第二、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王新民主任等3人(其中1人是信件中提到的张国祥)来我局办理相关用电手续时,并没有向我局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不能受理张国祥同志办理的集体报装手续,且南苑小区每户720元的费用都是直接在建设银行交我局账号上后,将银行交款回执复印件提交我局。
第三、本次南苑花园小区电改全部所交费用凭证的复印件,我局在09年6月已提交新开铺街道文源社区。
第四、来我局办理南苑小区用电手续的人员中有南苑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王新民主任,且其中所签的供用电合同中就有南苑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印章(见附件),所以信件中所提的“城南供电局办理这件事时绕开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没有参与其中”简直是无稽之谈。南苑花园小区住户可派代表(业主认可或新开铺街道文源社区证明)随时来我局办理总的改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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