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不起小车,坐公交不方便,又在市区上班的人要选择什么样的交通方式?
2 为什么不能把电动车管理好,让他们到处乱窜,到最后不得不禁电动车。
3 我们的交通为什么不能向香港学习,实行分区管理,各行其道。
4 关于电动车不能带人。小孩15岁上学我们应该让他们自已骑电动车上学吗?那路上又得 多多少电动车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若干规定》配套发布的,还包括《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发布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4个通告,以及《长沙市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及其补偿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法》、《长沙市城区电动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复核公告的产品都可以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您现在如果购买的电动车的话,是不在备案登记范围之内的,不能上路行驶的。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
你所反映的问题,文明将会汇总后上报的相关职能部门。再次感谢你的来信。
长沙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