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好分户国土证的请示
尊敬的市长:
我公司开发的智友综合楼,已于2006建设完毕。业主已于2007年6月入住,并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在办理分户国土使用权证时,因历史及政策变化的原因,在国土局与规划局的协调中一直未能处理好,致使该证一直办不下来,业主意见很大,情绪激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虽政策变化,规划局同意按原规划施工。
智友综合楼于1998年6月取得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于2001年取得规划局审批的建2【2001】0064号建筑规划许可证,当时审批建筑物退道路边线12米。我公司并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4年8月将划拨地变更为出让地,由于政策变化,规划控规,距道路边线17米为绿化用地,造成了我们的建筑物占用绿化用地5米宽。但智友综合楼此时已经建至4楼,经规划局重新核准,同意按原审定的规划红线施工。
二、应尽快办理好业主的土地使用权证。
现国土局认为原国土证未涵盖全部建筑物所占用面积,要求我们要规划局给出具体划线位置。我们多次找到规划局,规划局也于2010年7月12日开过局务会,但规划局只口头告诉我们2004年8月18日重新核发了规划许可证,不需再行批复。而市国土局在没有规划局再次批复不给办,他们认为不知道这条线该画在哪里。我公司多次奔走于国土局、规划局之间没有一点结果,我们敬请市长协调相关部门按变化的实际情况,让我们顺利办好土地证,给业主一个交代,平息业主情绪,不要让小矛盾酿成不必要的社会冲突,以求得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当否,敬请批示。
湖南智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电话 邓运祥 13187037018
邮箱 13187037018@163.com
邓运祥先生:
我局已就你公司智友综合楼项目出让地及总用地界线向市城乡规划局致函(长国土资函[2012]43号),请求其予以确认,待规划局函复后,你公司根据规划局确定的出让地及总用地界线可向我局申请办理国土分户证。若项目实际建设容量指标超出原出让合同约定指标的,需向我局申请办理修改出让合同手续后方可办理国土分户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我局土地供应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