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雨花区育新小学的一位家长,近日学校组织学生秋游,要求交140元的费用。家长作为消费者既不知道去哪里秋游,也不知道游玩哪些项目,这140元具体花在什么地方了。只能从学生口里得知是去苗寨玩,140元包含了保险费。在此强烈要求市教育局发文规范学校组织学生出游的收费行为,像旅行社一样,收费时向家长提交出游行程表,详细说明出游目的地,游玩项目,费用组成明细等,让家长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也可还学校清白,防止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另外,据学生反应很多人都不想去,因为全校同时都去一个地方游玩,往往人满为患,根本无法保证游玩质量。建议学校可以组织分年级、分批次前往游玩。即可减轻景区接待压力、也可提高游玩质量
经查,引起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育新小学六年级2班班主任汤老师在未下发《告家长书》的情况下,口头通知学生秋游及收费等事项,学生在向家长转述的过程中引起了误会,造成家长对秋游活动的不了解,从而导致家长投诉。
针对信件中反映的内容,雨花区教育局纪委也逐一进行了核查:
一、关于收费标准。今年该校的秋游本着多带学生亲近自然的原则,结合“少年军校”特色,选择了“苗圃”作为秋游地点,所收费用为140元,是按照雨花区教育局后勤办提供的标准收取,学校没有擅自增减。140元含:旅行社优惠票100元(对外挂牌价320元/人)+车费25元+导游4元+保险2元+旅行社组织费用9元。《告家长书》并未对收费明细进行告知,已要求学校在今后的春秋游中将收费明细详尽的告知家长;
二、关于是否自愿。经查阅告家长书以及走访学生,发现学校并未对春秋游作强制性规定,只要求不参加春秋游活动的家长出具请假条,同时要妥善安排好学生当天的生活学习,并保证其安全;
三、关于景点选择。学校表示今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妥善安排,尽最大努力确保提高春秋游的游玩质量。
鉴于以上情况,雨花区教育局纪委要求雨花区教育局后勤办再次就学生春秋游活动的收费标准、明细公示、自愿原则、安全保障等方面对全区各学校作出强调。在接到投诉的当天下午,后勤办已召集获得准入资格的6家旅行社开会,强调春秋游的相关工作。同时雨花区教育局也已责成育新小学就规范收费工作对教师作出要求,避免类似投诉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