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月13日买了一台东风雪铁龙世嘉的新车,2012年2月9号在万家丽车管所办理了新车上户业务,于当天也上交了12年的车辆通行费的年票(共770元)。
2014年2月本人行驶证上提醒车要年检,于是本人2月24日到万家丽路车管所年检,在检查过程过本人发现万家丽路车管所后面有一个车辆通行费收费窗口,于是本人下车咨询情况,得到的消息是本人湘a8200e的车辆除要补交13年全年车辆通行费600元,还得交齐14年车辆通行费600元,另交13年车辆通行费滞纳金396元,共1596元,
我想投诉的是,在没有任何通知和任何提醒卡的情况下,(之前新车上户工作人员也没有跟我做任何关于车辆通行费的解释,我以为上高速都是收费的,其它就不用交费了。)收我396元滞纳金合理吗,欠费600元,要交396年的滞纳金?这种生意也太做了吧,作为国家正常收款,是不是要电话,信息通知到位,提醒卡提醒到位,如果没有这些提醒,又收如此高的滞纳金,我认为国家政府是不是有意不提醒让车主拖交,然后使收取高额滞纳金变得理所当然。我认为政府不提醒是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应该承担一部分滞纳金,如果政府提醒工作做到位了,宣传工作也做到位了(讲清楚拖交车辆通行费的后果,也就是高额滞纳金)我想车主也不至于拖交,谁还会跟钱过不去吗?
车辆年检过期没年检收200元滞钠金,但行驶证上都有提醒卡,还有标志贴,如果我的车到期没年检,我愿意受罚200,
如此高额的车辆通行费,与滞纳金,我认为不合理。就算合理也要解释,提醒,宣传,公示(这么多钱到那去了,用于什么地方,一个车主得交多少钱啦,这些钱呢,)到位。这种税,那种税,税到那去了,中国的税是不是太重了。
还有一点,为什么车辆通行费,全省为什么不是统一的,我了解的长,望,浏,宁就只要300元,你们也许会说长沙市大一些,经济好些,要修的路也多些。那么长沙市的人是不是也多一些。这也太不合理了吧。
然后本来到车管所去交车辆通行费,要收费人员解释情况,态度还不好,一脸爱理不理的样,好一个国家公务员的样式。让本人与广大车主憋了一肚子的气,就是这个车辆通行费是合理收费,那么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是不是要态度好点的跟车主解释,让车主心理也好受点。这样问题是不是就解决了,我通过问询工作人员,也注意到车辆通行费确实每年有在下降,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国家强大了,经济也上去了,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民生了。未必一定要等到国家富得流油了,才考虑民生吗。
关于滞纳金投诉的回复
tsl0806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路桥建设给予的支持和关注。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市2005年发布的《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以下简称93号令)第七条“按年缴纳车辆通行费的,必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办理缴费手续;新入户车辆,应从购车次月起缴纳本年度剩余期限的车辆通行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拖欠、逃缴应按年缴纳的车辆通行费的,除责令补缴外,可从本办法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起,每逾期1日,加收应缴费额2‰的滞纳金”之规定,如果您的车辆未按时缴纳车辆通行费,会有相应的滞纳金产生。
二、每年年初,我市通行费征收机构均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短信、隧道入口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广大车主进行按时缴纳通行费的告知,请您及时关注。
三、我市所收取的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刷卡和转账的形式进行收费,直接通过银行上交到省非税管理局,然后转至国库,再由国库转至我市财政部门,具体使用由财政部门根据还贷、桥梁维护管理等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统一计划安排,主要用于偿还城市道路建设的贷款本息以及路桥维护和征收管理。
四、考虑到长沙市城区和长、望、浏、宁四县(市、区)的经济发展不同,在制定通行费征收标准的时候,对上述四县(市、区)给予了一定幅度的优惠。该征收标准的制定应该说是符合我市实际发展情况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路桥建设给予的支持和关注,我们也一定会进一步加强对通行费征收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为广大车主做好通行费服务工作,并为工作人员的态度给您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和睦,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