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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运物流问题之我见

2018-2-20 23:31:39发布20次查看
张市长|:您好!
中运问题由来已久,期间涉及人群有三类:(1)313原进入股东名册的,(理由为:在企业改制时没有发放身份置换金、企业身份置换协议未履约,且列入了新公司股东名册的隐名股东.).(2)有内退协保的,(理由为;企业改制时没有发放身份置换金、企业身份置换协议未履约)(3)有改制前退休的、和原拿钱走人的全民性质的部份职工。(理由为;企业改制之外的原二运公司资产应为全体原二运职工共同所有.)由于改制前后二运及中运领导层处理不当,加上当时确也无财力解决.(多年的历史积欠如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未办、岗继工资未办、由于原二运当时为市特困企业几次工资普调没有进行,等等构成了所有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全市最低!)形成了对企业的种种积怨.因而致使中运近九年来不得稳定。现在的中运物流由于土地增值,企业有钱有能力解决这三类不同群体的问题了,且2013年马上要进行公司清盘,中运物流的问题不马上给以解决,肯定难以维持一方稳定!为此我们认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唯一的办法是找到这三类人群的最大公约数(即共同点)。根本不用政府出钱,完全可以解决此事,但政府的支持是决不可少的!为此我们的建议如下:(1)由于是企业违约沒有按协议执行,且一直扣押协议近九年,又不安排签约人竞聘上岗,企业必须履行违约责任,无条件核发908人的身份置换金。
(2)如908人中上岗的人身份置换金进入股本金,则313名隐名股东不退身份置换金,直接进入股本金.
(3)企业资产为全公司所有职工共同拥有,设立企业社团法人股,明确持股人的应有权益。拟定机构或由职工大会推出3-5名股东代表,(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在50人之内)进入公司维护所有小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更改公司章程,修改工商股东名册,从法律上给予认定。我们确信这一办法是解决中运物流矛盾的首选办法!且搡作简单。定能保证80%以上的职工群众认同,务請各位领导认真考虑一下我们的建议。从关注民生和民权的角度出发来解决中运物流的这一难题。这也是提高政府公信的一桩大事嘛。
长沙市中运物流退休职工钟乔新2013年.2月7日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原市第二运输公司改制时有在册职工1357人,除用现金一次性置换身份人员外,有908人属于内退协保人员,由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代缴社保五费。九年来人平实际费用超过了人平提留费。来信人所反映“企业身份置换协议未履约”与事实不符,因此来信人提出的“无条件核发908人的身份置换金”无事实依据。
2012年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企改办等七个部门共同调查核实后,就原市第二运输公司相关信访问题形成《关于原长沙市第二运输公司部分人员信访问题的答复意见》,对来信人所提问题已有明确答复。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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