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关于你们处理结果很不对,其一长沙评为了文明城市,其二,占道经营者是外地人,其房子是租的,有困难应由他本人户口地解决,其三,占用的是别人门面前的人行道和里面宿舍的消防通道,还有这里紧挨火车站,寸土寸金,门面还没有他占的地方大,租金都是上万元,其四,在洒店旁边占道经营,形象不好,打一把大伞,摆上炉子桌子象什么,还有门面上头的电子广告屏城管都能拆,超出门面的没事,为什么。有钱能使鬼推磨。我真的明白了……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我局与芙蓉区城管局进行了协调,该局当即组织街道城管办、城管中队以及社区对该早餐店占道经营的问题进行了查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该早餐店的经营业主一家都是残疾人,在此处摆摊赚取微薄的生活费维持基本生存。为此,街道城管办、城管中队以及社区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最终该摊主同意将早餐摊从此处撤走,但因其没有别的生活来源,只能继续经营早餐店。现该业主将早餐摊移至小区街巷中,不会再在主次干道上摆摊设点。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