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信件没有答复是什么原因

2018-2-20 3:36:29发布27次查看
张市长您好!
本人曾向市长反映新安村无理征地一事,祥见本人10月8日所发“ 为什么村委会不按政府文件办事”。之后回复栏一直显示“回复时间:正在处理已转芙蓉区处理”。 本人再次写信实属无奈之举 。现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10月26日新安村委会召集芙蓉区、东岸乡相关领导及此次要被征地村民召开协调会,会中各级领导仍是一味强调此次征地必须按60号令执行,并没有能说服村民的理由,故协调会无果。但会议最后一项却是由东岸乡党政办唐部长宣布作出一个令政府蒙羞的决定,10月31后,不论与村民达成协议与否必须强制动工,当时芙蓉区信访办、国土局相关领导都还在场,并没有谁提出异议。请问市长长沙市早已作废的土地征收60号令是不是要无期限延续下去?恳请市长市政府作出解释并介入调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不要让强拆强占事件发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由区政府办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10月,新安村二组部分村民在村范围内粘贴《关于请求督促新安村委会停止违法运作侵占基本农田的报告》,现将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关于提出新安村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明确60号令执行到2009年12月31日止,故《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列实施办法(第60号令)》已失效问题,2009年9月新安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签名的《新安村关于60号令拆迁安置截止时间的决定》是上级政府为促进全乡60号令拆迁扫尾尽快完成制定的工作进度时间,根据相关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60号令拆迁安置已发布公告未拆迁安置完毕的项目,仍按60号令拆迁政策执行,且已批的两安用地范围土地拆迁安置按60号令执行。 关于提出两安用地范围的问题:新安村于2005年由市、区规划局、国土局按全村人口及土地面积核定两安用地290余亩,并已划定233.7亩红线,位置在合平路东西两侧(1-4组)范围,由于长沙市103号令出台,区征地办按60号令拆迁人口核定新安村两安用地为165.6亩,收回司法警官学院原校门路以东及韩黄路以东3、4组两宗地共计133.7亩,现新安村两安用地已用于60号令拆迁人员一、二期安置80余亩(合平路以东红线范围内已全部启用),剩余两安用地69亩在合平路以西,由于一、二期安置房无法安置60号令已拆迁全部人员,故三期安置只能启动合平路以西10余亩用于安置60号令未安置的60余人。 关于发放劳动力安置费问题:村民提出合平路以东村民(即新安一组)全部发放劳动力安置费,是因为该组责任田已全部征用,失去了生产资料,故年满16周岁人员全部发放劳动力安置费,二组只在合平路征用了部分责任田,故按责任田面积于人员数核定已发放劳动力安置费,本次三期安置房建设用地需征用二组土地的青苗户签订补偿协议后,可按面积大小核定人员数发放劳动力安置费。 关于提出三期安置需征用的10余亩责任田系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的问题,在新安村范围内无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且该宗土地系市、区规划局、国土局划定的新安村“两安”用地范围,可用于60号令拆迁人员安置,系合法用地。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