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一名幼教工作者,去年我在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二幼工作了一年,觉得哪里的管理者不太重视我们员工的权益。在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上写明了试用期是1个月,三个月之后购保险,但是她却是从9月份才开始给我买保险。我是去年2月14日签的合同,除去1个月的试用期,再过三个月,应该是7月份就要跟我买的,后来过了三个月我去问她为什么还没跟我买保险,她却说要半年以后才买,合同上明明是写的三个月之后购保险。还有就是她每个月要扣我们三百块钱的伙食费,其实我们每个月并吃不了那么多钱,每餐只有两个菜一荤一素,晚上还是吃的剩菜,工资表上虽然每个月是写的一千多一点点的工资,但是扣了那三百块钱后,拿到手的工资就只有六、七百了,而且她的基本工资只有550块钱,长沙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665啊。她还这样跟我们说,教育局是要求要有一千多一个月的工资,她工资表上的工资是应付上面的。
还有一点建议就是我觉得我们幼教行业的工资普遍都不是很理想,希望市长能为我们着想,提高我们的工资水平。
小酒窝老师: 你好! 我们已经收到你的信件。首先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我们将对此事认真、深入调查核实。我们会将有关情况向你反馈。再次感谢你对天心区幼教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天心区教育局 2008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