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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欺诈,践踏合同,开发商恃强凌弱,盼政府为民做主

2018-2-18 9:10:50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胡市长:您好!
本人朱银桂,女,44岁,长沙市天心区下岗居民。身份证号码430124197108270423,我于2013年11月份购买了长沙合能房地产公司位于岳麓区洋湖公园附近的合能公馆4栋3306小户型住房一套,2015年5月,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通知我收房,在收房过程中我发现开发商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法欺诈、质量低劣的情形,与合同约定以及销售期间该公司刊登在政府媒体的宣传广告明显不符,遂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地产商进行整改到约定标准或依约解除合同,但遭到开发商冷漠的拒绝。走投无路,只好求助人民政府,请求市长为民作主,制止开发商的肆意妄为,给弱者一个公道。
主要问题反映如下:
一、违法违规、虚假宣传:售楼期间,开发商在长沙房产门户网站投放的广告上标明入户电梯为两梯四户,销售人员介绍楼盘时也是说的两梯四户,但交房时,我发现原来说好的两梯四户变成了两梯六户。对于三十三层的顶层住户来说,两梯四户和两梯六户是我购房考虑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二、面积欺诈、违背承诺: 2014年合能洋湖公馆第二期开始销售以后,业主发现户型朝向、内外尺寸和套内面积完全一模一样的住房,开发商在一期按照86.8平米销售,在第二期却按照79平米对外销售,对外销售时面积差距达到8个平方米。
三、开发商在2014年6月25日书面承诺宅楼栋的一楼除电梯大堂外,其余为架空层,作为业主娱乐健身场所,但交房时一楼根本没有架空层,整个一层除了住户入口处的报箱和电梯厅以外,其余均被开发商或物业违约挪作门面出售或出租盈利,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公开报建图纸以便核实公摊面积、容积率、绿化率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均遭到冷漠的拒绝。
四、偷工减料、质量低劣。限于篇幅只列举两条:
1、楼顶漏水,2、客厅和主卧室总共出现三条南北走向的,贯穿整个房间楼板的裂缝。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时候由于企业破产被迫下岗,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固定职业,这套小面积住房,是我自己第一次买房,部分钱是找亲友筹措借来的,本来希望能够买到自己满意的住所,可以老有所居,没想到买来的却是深深的失望和无尽的烦恼,深感窝心窝火。问题出现以后,我多次奔跑呼号,跟开发商反映问题、希望开发商履行合约或依据合约解除合同,虽多次交涉,但开发商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恃强凌弱,对我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态度充满了傲慢和冷漠,让我心力交瘁,欲哭无泪,恳请市长督促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为民做主。
此致
敬礼!
投诉人:朱银桂
2015年8月31日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涉及合同纠纷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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