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反对《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左家塘片控规e-31-04、e-31-05、e-31-06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公示》的意见
长沙市规划监督执法支队:
名都花园业主坚决反对《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左家塘片控规e-31-04、e-31-05、e-31-06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公示》(简称“调整公示”)的意见如下:
1、“调整公示”中将e-31-04、e-31-05、e-31-06的地块联片做整体商业开发并是独立小区,压缩了名都花园业主生存空间,损害了名都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名都花园小区建设已完工多年,e-31-05地块属于名都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的配套公共绿地,该地块绿地上建有网球场、物业办公楼、儿童娱乐园、业主休闲场所,此地块性质为绿化用地,试问规划审批部门怎么可以置名都花园1200业主、4000住户的利益于不顾,将名都花园绿化用地借棚改之名变更用地性质,以达到建设单位非法牟利的目的,显然,该规划调整严重损害了名都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
2、根据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法规中明确规定绿地、消防通道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环形车道单向不得低于6米,双向不低于12米,调整后的消防车道设计也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如此规划,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现小区进出的唯一通道为名都花园一、二、三期的消防通道,目前名都小区1000台车辆进出还算方便,但进出“通道”移至北边后车辆进出会非常不方便,因进出口对面是“家润多”的停车场进出口,旁边还有“泰时花园”的进出口,可以想像三家“进出口”同时设在一个路口上对今后的交通堵塞是不可想像的。同时,进出“通道”移至北边后,坡度加大,有安全隐患,试问规划部门怎么可以置国家法规于不顾,为满足建设单位一己私利而盲目规划。
3、“调整公示”中将名都花园现有容积率3.3提高到3.86,名都花园小区已建设完工八年,容积率是按规划局审批而建设的,如果调整容积率势必侵犯所有业主的绿地率。现小区已投入使用八年,小区住户都在此安居乐业,重新建设会侵犯名都所有业主的利益。试问规划审批部门怎么忍心看到名都4000住户的基本利益被侵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前提,显然此规划调整是恶化人居环境,置所有名都住户的基本公民权利于不顾,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调整公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及第四十三条”,根据“第四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及“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的规定,此调整公式中牵涉的e-31-05地块不在棚改项目的地块内,显然规划依据不充分。请规划部门慎重审批!
名都花园小区业主
2011年1月5日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的来信,感谢对长沙的城市规划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左家塘片控规e-31-04、e-31-05、e-31-06地块规划修改及名都花园总图修改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一汽棚改项目经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列入全市棚改工程,由市发改委批复立项(长发改[2009]425号),由长沙润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改造任务,棚改项目土地整理面积为22133.33平方米,需拆迁棚户面积约23600平方米,投资初步估算为1.7亿元。
棚改项目用地由南北地块组成,北地块为原雨花区房产局用地,净用地面积为1941平方米;南地块为一汽汽车有限公司用地,净用地面积为11705平方米。两地块中间隔着长沙高兴房地产公司名都花园用地。
二、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左家塘片控规e-31-04、e-31-05、e-31-06等地块规划修改论证,涉及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16米城市支路的修改,以及名都花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改,目前正在通过网上、现场公示和4月12日即将召开的座谈会等方式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程序。之后,市规划局还要向市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修改。
三、市规划局在组织论证时要求长沙高兴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覆行名都花园总图修改相关手续,如不能落实,则仅就棚改公司两地块进行棚户改造。
四、市规划局本着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降低投资成本,改善城市环境等原则进行规划修改。目前公示的修改方案在整合利用土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棚户拆迁安置,改善劳动路城市景观,解决名都花园原配套不足等(一个进出口、人车没有分流、消防车道坡度过大不符合规范、停车位不足)方面是重点关注的,但方案中确实对原有住户的居住空间景观、绿化、活动场地等方面考虑不够,市规划局还应进一步深化方案的论证,确保规划修改的可行性,确保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