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扩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对象范围
今天在星辰在线长沙新闻栏目看到这样一篇文章《长沙大学生激情创业大多走入“滑铁卢” 专家来支招》说到大部分大学生创业者创业失败,成功率并不高,主要是缺乏相关经验,关有激情是不够的。
据我了解的大部分长沙市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明确扶持对象都是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也就是那些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而像我们这些毕业三到五年的大学生却失去了这样的机会。像我们这些大学生大多数在社会上工作几年,积累了相关行业的经验和一定的资金,想自主创业的更是大有人在,但是享受不到相关政策,其实鼓励我们这些人能让我们更加容易成功,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所以我建议长沙市制定的关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能扩大扶持对象的范围5年内或更长。
alonewing :
你好。
感谢你对我市创业富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你来信中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对象的范围,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长发〔2009〕6号)文件规定:主要是指具有高等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二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人代表。
同时,根据《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长发[2008]23号)文件的精神,长沙市鼓励全民创业,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毕业两年以上的大学生纳入全民初始创业的扶持范围,可以享受创业富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优惠政策,具体事宜可电讯长沙市创业办(85501017)。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