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按照你们的回复,这个政策太不合理了,你就比如我的一个朋友2002年在某家公司上了几个月班,给他买了医保,后来他一直是灵活就业,没买保险,去年又到了一家公司上班,给他买了医保,按照你们医保局的说法,他是没办法享受医保待遇的,他要把2002年至2016年的空档全补上,普通打工的谁有闲钱去补这个?只怪2002年上班的那家公司占用了指标,不该给他买医保,如果第一家公司不给他买医保的话,他就能享受医保待遇。同样,在长沙甚至全国,只要是打工的,不是国家单位的老百姓,百分之八九十跟我们一样,况且还不知道自己医保每月在交,最终还享受不了医待遇,这难道不是忽悠欺骗吗?
已电话回复咨询人,就其目前参保缴费状态和是否可享受待遇进行了详细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