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下旬,4位个体户在解放路育英街内以开发“淘淘服饰街”为名对外进行招商,他们出示了芙蓉区商务局的文件上面还盖了解放路街道办事处的公章,他们招商广告上写明了2006年底在长沙市商务局,芙蓉区政府及步行街管理委员会的带领下,育英街开始进行街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并正式更名为步行街淘淘商业街,定位成一条新型漫步街,168户群众看到有芙蓉区商务局的文件并盖了解放路街道办事处公章对这个项目深信不移并充满了信心,开发商收取了168位经营户场地租赁费,设备设施损耗费,公共设施维修建设费,卫生费,商场整体促销推广费一起5项费用共700万以上,却对收取了费用的项目没有按实际收取的资金办事,连最起码的发票都不交付给经营户,商场内也无任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消防安全合格证件,经过经营户在长沙市商务局的询问根本长沙市商务局没有这么一个项目,那么这不是在利用政府的名义在对人民进行欺骗吗?我们随后又到黄泥街工商所查询原来这里的开发商只是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才3万元比我们经营户投入的还要小,而且他们的经营范围只是零售批发,他们注册的经营场所和实际出租给我们的场所都不一致,他们更加没有开发和经营商业街的经验,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能够拿到芙蓉区商务局的文件在这里光明正大的招商,我们向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反映此情况,解放路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居然袒护开发商,解放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我们的报案更是不予理睬,最气愤的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居然对前来报案的群众进行人格的侮辱,我们去芙蓉区信访局上访也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每个部门就是要我们上告法院,如果开发商不是拿了政府的文件在此招商我们怎么会相信,当我们上当受骗后相关的政府部门却只会推卸责任,不顾百姓的死活这样的态度实在太令人心寒了,我们在此期间向多家电视台放映,电视台工作人员非常同情我们的遭遇,多次对我们的事情进行公开报道,政法频道记者更是随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情况,至今仍然没有任何答复,我们只想挽回我们的损失,我们并不想对社会对政府造成破坏和腹面的影响,我们只希望政府领导能够重视每一位生活在你们管辖范围之内的人民,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千万不要增加更多的流血事件,毕竟今年是我国举行奥运会的好年头,我们都是爱国的,请政府合理解决!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