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出身在长沙,土生土养的地道长沙伢子,跟其他人一样,经过教育洗礼,学习文化知识,直到大学毕业那一天,我们几名大学生有幸被招进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了一名军人,但是由于大学生士兵,本来年纪就偏大,然后诸多原因退伍回家,才发现,我们这种士兵没有任何优抚政策,拿着微不足道的退伍金,就失业在家,没人安置一说,想继续教育,没有学校接受,因为要考试,教育厅说违背教育原则,一时感到彷徨无助,对于我们这种没有地方工作经验的退伍兵,整个就迷茫的不知所措,我想请问市长有没有什么好政策,也能帮帮我们这些直招士官?部队有一个政策是干满12年有安置,但是那是多麽遥不可及的事,安编制体制来说,一般人干到3期士官,也就是12,也就到头了,而我们就算干到3期才9年,还是没着落,青春给了国家给了党,我们却失业失望呆在家了。求解决······
你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一、退出现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最短不少于3个月。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费给予补助。结业后由培训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二、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以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资助的学费,由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资助期限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三、各级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退役士兵可以参加每年的政法干警考试,很大一部分岗位主要面向退役士兵招考,考上就是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