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 ;我是雨花区黎托乡边山村先锋组的村民,因儿童救助站征收土地,原来我家房子为待征户,那时经过儿童救助站的同意,又经过站里的领导国土还有村上的领导量了我家的房和我家青苗 围墙征收一年多了,他们说没有钱房子不要了,不要也罢了,那我家的几亩青苗和几百米围墙又要,而且到现在也没有给补偿,还有拿了我家的建房证又不退还,多次找站领导协商,他们根本没有把老百姓看在眼里,就是敷衍老百姓,因万般无奈之下阻了他们的施工,他们就嗦使施工方用黑社来我家威胁。黑社会来了百姓那有人生生命障啊,我相信现在是法制社会,而不是黑社会 还望市长来实地调查给我们老百姓做主啊
您好!收到信件后,雨花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区征地办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区征地办先后走访了雨花区国土分局、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黎托街道以及边山村村民委员会,听取了王忠华母亲邹进良(因王忠华外出工作)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进展情况:
2010年3月2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对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该项公告涉及征收黎托街道候照、边山两个村民委员会,2010年7月5日已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发布实施公告,此项目征地补偿费目前已超支,暂未进行结算。
二、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投诉人位于黎托街道边山村的有一栋二层的楼房与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相邻,房屋不在征地红线内,只有房屋南面围墙和部分青苗(约2.7亩)在红线范围内,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拆迁事务所对红线内青苗进行测量,并将它纳入边山村37.8亩集体部分,款项打到村集体,由村民委员会支付给投诉人。
2010年4月7日,投诉人以因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施工将对其房屋的安全、出行、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的影响为由,向长沙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黎托乡打报告,要求长沙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代征其房屋。边山村委员会和黎托乡相关部们均在报告上签署了意见。2010年4月14日,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长沙市流浪儿童学校)签署 “经现场实地查勘,情况属实,为便于建设施工,建议予以代征,妥否请市局领导批示”的意见。2010年12月,投诉人将自己的杂屋屋顶拆除。
由于受政府投资规模的控制,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的拆迁费用已大大超过原有预算,该房屋代征报告未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不能代征。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3月13日,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建设部与投诉人多次协商,达成了长沙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项目建设部支付投诉人在该项目红线内的围墙拆除补偿款14000元、自行拆除杂屋以及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等损失20000元等,投诉人已收到这两笔款项。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拆迁事务所工作人员反映,并未收取您的建房证,同时,根据区征地办在当地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建房证应该在本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