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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学生户籍迁回原籍的问题

2018-2-17 3:48:58发布16次查看
你好,我是一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因为升学原因将户籍迁往了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待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将户籍迁回原籍,但是我原籍所在的望城县靖港镇新峰村于今年元月成为长沙市城乡一体化试点村,村委会以此为由拒绝我的迁入要求,称要等到相关的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才能够迁入。这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0]126号)的动员空挂在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和人才交流市场的毕业生户口将户口迁往入学前户口登记地的精神不符,也和长沙市以及望城县相关补偿安置规定不符。
您好,关于您户口迁回原籍的问题具体政策及程序,您可以直接咨询县公安局户政科,电话:8817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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