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省会怎么了?长沙市人事局和移民局的官僚作风、“鸵鸟”把戏实在是让人惊叹!其功力之深沉,反应之麻木绝非一朝一夕练就的呀!真不知这是长沙市政府的悲哀还是全体长沙市民的悲哀。
我要告诫长沙市人事局、移民局,不要以为只有贪污受贿是腐败,行政乱作为同样也是腐败;不要以为自己是制度的制定者就可以成为制度的篡改者。
在此我要二问长沙市人事局、移民局:
第一、 自8月26日移民局到我现单位考察提档已经有一周多的时间,人事局、移民局既不给我现单位正式的回函,也不将我的档案和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证、中级职称等资料退回。联想移民局电话中数次提到的“出了点小状况”,不禁让人生疑:难道真如社会上流传的等着我去进行所谓的“公关”?
第二、 根据2008年颁布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我要正告人事局、移民局:在未通过正式回函将我档案及证书退回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进入下一步招录程序的。如果你们已经急不可耐的开始操作“心仪”人选递补的话,那就是违法,是典型的知法犯法。
第三、 长沙市人事局、移民局在此次的公务员招考中究竟是怎样的一个选人用人标准?从最初的网上资格初审到现场资格复审再到实地考察,如此多次的审验我毕业证、学位证都没提出异议,怎么在考察都结束后才跳出来大喊:专业不符啊——!你们将我置于当前这进退两难的窘境,究竟意欲何为?
寻求真相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质疑再次答复如下:
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是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我市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查工作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录用前的资格终审。其中的资格初审、复审和再审,均由招录单位负责进行,而资格终审则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招录单位考察工作完成后,我局对各招录单位报来的考生档案、体检和考察等材料进行录用前资格终审。只有通过资格终审,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才进行公务员录用审批。在录用审批手续未办理之前,招录单位向考生宣布或承诺被录用都是无效的。
长沙市考录公务员一直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公务员招考职位和条件一经公布,即严格按照设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我市今年发布的招考职位公告中,长沙市移民开发管理局财经管理人员职位的专业条件,明确要求为“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并未规定为一个大类别或上述专业的相关专业。因此,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应为财务管理或会计学或审计学,这是显而易见的。8月底,我局公务员管理处在对市移民局报送的您的录用材料进行资格终审时,发现您所学专业为财政学,不符合向社会公布的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因此向招录单位反馈了您不符合职位专业条件、不能进入公示程序的结果,并要求招录单位迅速与您本人及所在单位联系,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应该肯定,您能够通过笔试、面试,从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所具备的能力。但是,我们必须维护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公平,按照公布的职位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认真审查把关。长沙市公务员招考的大门始终是向优秀青年人才敞开的。欢迎您明年继续报考长沙市公务员职位,届时我们仍将热情地向您提供咨询和服务。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