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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后遗症及并发症

2018-2-16 13:25:38发布15次查看
我是宁乡县东湖塘镇许家坝村一农民,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本人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国家政策,按照规定在生育第一胎(女孩)后到当地计生人员指定的卫生机构放置了节育环,3年后本人再次怀孕并生育,在生育第二胎后,当地计生人员要求我去他们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结扎,我又按照规定去他们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了结扎手术,手术后,本人一直有一些身体不适及妇科病,当时也没有注意,直至去年6月病情一度严重,本人去当地医院进行彻底检查,发现31年前放置的节育环仍在本人体内,而且该节育环是导致本人身体不适的原因,该情况当即向当地政府计生部门进行了反映,他们也进行了检查核实,可是却不积极的给予本人补偿和帮助,从去年6月到现在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去年本人医药费就花了2000多(有医院发票),还不包括营养费,误工费,车旅费等一切费用,从去年11月-今年5月,本人及家属多次到当地政府计生部门反映情况及问询处理情况,均无果,而且还多次写信到县长信箱(于2013年3-5月,共3次)反映该情况,每次都是当地政府的回复:需要等待!我想请问:我需要等待多久?难道政府就是希望一拖了之吗?我们的人民公仆就是这样为民办实事的吗?
经调查核实,
东湖塘镇许家坝村杨培义、刘桂香上环脱落要求补偿的问题,当地镇政府计生办在2012年底已对其情况进行了解,并向县计生局作了汇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决定,已一次性给予了其夫妇2000元的补偿。杨培义夫妇对此不满,再度提出经济补偿要求。今年5月,该镇计生办向其发放了申请鉴定手术并发症的表格,需参考鉴定结果才能作进一步处理。
杨培义夫妇一再声称“当地政府计生部门、县计生局不积极给予本人补偿和帮助”,多次未对此进行过处理,情况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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