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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别墅圈地五亩.受劝阻器械伤人

2018-2-16 10:29:25发布22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我是长沙市宁乡县双江口镇山园村的村民.
因2011年8月份杨敏家建设别墅,砌围墙。严重影响我组水路堵死,出路堵死及农作物生长 【围墙高三米】。我组 4次向村支部.国土办.农办.申请调解,直至2012.2.1.杨敏的违章建设已经基本成型,在当天继续加高的同时,我组阻拦他继续加高围墙的时候被打伤5人,及1人现在还在宁乡县人民医院.至今无一人探望及交付医药费.被殴打当天,在我组通知村支部领导的前提下,仍未一个领导到现场观望。【杨敏本家就有村支部领导】
在110到达现场,并以坚决的态度要求杨家停止建工在我们将伤员送往医院时,与此同时杨家还在继续增高围墙.这完全就是藐视法律条款的规定!是谁给予了杨敏如此强大的权利?让他如此嚣张!
根据湖南基本农田保护法第11条: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的,有关单位向省人民政府申报批准设立开发区时,必须附有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杨敏家私自围一级农田建别墅,难道我们的基本农田保护法只是摆着给大家看,欣赏的吗?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组请求长沙市政府权威部门进行调查,还我组村民一个说法!
山园村山乔4组
2012.02.08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杨敏、钟新辉等均系山园村4组村民,杨敏常年在外包工程积累了经济基础,于去年回老家,经得组民同意在组与组交界处,建了新房一栋,组上按村规民约将杨敏房前的塘和田的使用权划归杨敏,杨敏于去年开始砌筑围墙。因围墙涉及范围较大且影响临组的农田基本种植条件,而引发临组群众的不满,1月30日钟姓等人阻止杨敏砌筑围墙而引发斗殴事件。 二、处理情况 1月31 日我镇综治办和派出所组织协调。 2月7日我镇国土所联合县国土局执法大队介入调查并对杨敏围墙下停工通知。 2月9日我镇国土所对杨敏反映的钟姓违法建筑经核实对钟氏违法建筑下停工通知。 2月9日我镇主管国土的熊镇长组织山园村村干部、联村干部、国土所长召开专题会,明确治调主任牵头,联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负总责,以“依法依规、村规民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条原则妥善处理纠纷。 2月9日驻村干部王晓东、王冠华以及村支部书记程正佳分别到杨敏和钟炳文家中做工作。从维护和谐和团结的角度解决问题做出分两步处理的处理方案:第一处理斗殴事件,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打输的受委屈和痛,打赢的杨敏必须出钱。第二处理围墙问题。杨敏必须拆掉部分围墙,留出收割机路和水路,水路和收割机路必须由杨敏于今年完善。围墙拆掉一口砖高保证在2.2米以下。钟姓要求围墙必须控制在1.2米以下,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协调不成功。之后驻村干部和支部书记要求治调主任黄海军(杨敏的嫂子)上钟炳文的门作解释说明工作以求化解矛盾。 2月20日镇综治办组织村干部、钟姓代表钟炳田及杨敏代表黄海军组织调解。因钟炳田坚持对田,无第二方案而致使协调不成功。并明确由村主任杨耀斌尝试此方案。 2月27日镇、村、国土执法大队再次现场查看情况,对杨氏建房一事认为:该户主体建设程序到位、用地合法,应予保护,围墙建设系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行为,但不应影响周边田地作业,建议镇、村协调作好双方工作。 同日群众工作站站长陈竞芳(副镇长)和驻村干部王晓东组织钟炳田、钟炳文、黄海军、杨国强(杨敏父亲)协调,提出如下建议: 1、杨国强留出收割机路和水路; 2、围墙整改不超过两米,实墙控制在1.0米以下,以上建通透式围墙。 3、围墙里不允许以其他形式砌筑影响种植条件的构筑物。最终以钟姓坚持拆围墙而导致协调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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