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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阻止物业侵吞小区业主维修基金的请求

2018-2-16 10:05:48发布24次查看
关于阻止物业公司侵吞我们业主维修基金的请求
市长大人
您好!!
我们是长沙市南湖路44号永宏佳园的业主,我们小区是在2004年10月开始交房,最迟交房时间是2005年10月.小区的开发商是湖南永宏实业公司,而小区的物业是由永宏实业公司注册开办的惠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又是在物业公司的操控下成立的.我们中有业主想成立真正属于我们业主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还曾遭到物业公司的殴打.因此我们业主也无法通过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在今年的7月7日,惠风物业管理公司单方宣称,小区7栋住宅中有11台电梯遭雷击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惠风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强烈要求业主签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修理电梯,需动用维修基金金额将达10万元.我们中部分业主一直坚持到8月5日才迫于生活的不方便(因天气炎热,楼层高,家有老人小孩)不得不签字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修好电梯.另还有部分业主坚决反对动用维修基金而拒绝签字!
我们认为这次11台电梯被损坏事件,不管是否真遭雷击,都没有理由动用我们业主的维修基金,理由是:
1.惠风物业公司认定电梯是遭雷击损坏,业主当即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出具由质监部门权威的鉴定报告,但是到至今物业公司都无法提供.怎能随意动用我们的维修基金.
2.就算11台电梯确切遭雷击损坏,这个责任也应该由湖南永宏实业公司承担,我们根据常识知道,像我们小区这样的小高层建筑必须有避雷措施,电梯遭雷击.这样我们小区的房屋质量本身就存在问题,开发商湖南永宏实业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能要我们业主承担.
3.我们业主出具报告给惠风物业公司,小区无避雷措施,以后如何保障我们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物业公司至今也未回复.当然开发商也应该对避雷措施进行改进,以达到标准的质量要求.
综合以上,惠风物业公司都没有理由随意动用我们业主的维修基金来修理电梯.
为了维护我们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我们小区业主曾多次向天心区房管局和长沙市房管局反映情况,请求他们调查并监督管理,但1个月过去了都没有给我们任何回复.
在此情况下,我们只能向市长大人直接反映,请求您监督有关部门,阻止惠风物业公司动用我们永宏佳园业主的维修基金.现物业公司已握有我们业主70%同意动用维修基金的签名.那也是我们业主迫于生活不便又无可奈何的结果.所以我们再次请求市长大人监督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此事,帮助我们业主维护自己的利益.
此致!!
敬礼!!!!
长沙市南湖路44号永宏佳园业主
此信件已在2008年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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