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国网长沙县供电分公司一名工作43年的老干部,响应党的号召走群众路线,反对单位领导公车私用,办公用地超标弄虚作假等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却遭到单位领导打击报复,红头文给予通报批评惩处并内部下岗一个月,且不论在此事中我个人的得失,我痛心单位偏离国家政策,违背党的号召,我现在却投诉无门,不知什么部门和单位能处理我局的违规问题,(我连续7日白天夜晚拍照收集的证据,随时提供出来以供调查)
1、长沙县供电分公司领导在走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中走过场,提出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和合理的解释,引发职工不满,当职工收集其他群众意见时,公司又作出偏激极端打击报复的处理方式,对提意见者停止工作一天半,集中学习员工奖惩办法,并就此事成立专门的调查组采取单独谈话和个别严厉考勤等方式。
2、违背了党的宗旨,辜负了广大职工的期盼。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单位许多员工也在今年三月对长沙县供电分公司公车私用严重一事提出意见,至今公车私用仍未有任何改变,公司现有公车30多辆,每年的维修费和油费开支惊人,根据最近连续7天(7、29日——8.4日)现场拍摄,充分证明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车辆管理混乱,公车私用极其嚣张,到了不可不管的地步。有照片为证
3、公司领导办公场所严重超标,并带有休息卧房,有照片为证
4、公司领导不顾党中央反复强调办公用地要求,违规将办公二楼两间办公室改为招待用餐包厢(原一楼食堂边已有包厢)
5、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
走群众路线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而长沙县供电分公司所有的考核和制度只针对普通员工,领导例外。7月31日星期四,当日公示的总值班领导为公司书记,而书记已经外出旅游多日根本未在本市,类似此种虚假现象多不胜举。
长沙县供电分公司作为一个国有企业,无视党中央的规定,违规问题数不胜数,强烈恳请相关部门前来调查督促整顿。
尊敬的市民:
你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经过我公司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长沙县供电公司坚持敞开门搞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外,公司一是向经开区管委会、长沙县委、县政府及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发放征求意见函,二是公司领导班子带队走访县内30家大用电客户,三是向居民客户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对内,公司一是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座谈会和离退休党员代表座谈会,二是在公司办公楼大厅和各供电所营业大厅设置征求意见箱,三是开设了网上邮箱和征求意见电话,四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点开展调研,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公司及公司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共征得意见58条,涉及职工群众的共21条。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每条问题明确了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对于能够解决的力行立改,涉及到政策性的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在公司层面无法解决的积极向上级进行汇报,截至7月底已整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31条。
2.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司多次修改《公车管理办法》,规定周末和节假日期间公车在统一地点封存,下班期间生产性用车在指定地点停放以备应急抢修处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中,部分班组和职工提出车况不好、生产性用车不能保障的问题,公司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取消原有的领导相对“固定用车”,所有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优先保障生产用车,有效地改善了车况不佳、用车紧张这一局面。
3.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系沿用前任领导用房,在任期间未对办公用房进行任何装修和改造。自中央出台清理办公用房的规定以来,公司立即着手准备办公用房的改造,分别如实向县政府和市公司报告了办公用房的情况,从未避讳“办公用房超标”这一问题,在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均有体现。按照市公司统一安排部署,办公用房的改造归口由市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改造方案已报市公司领导批准,8月中旬即将整改完毕。
4.公司一楼食堂现有座位124个,而固定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员工达200多人,长期存在就餐座位不够的现象。公司计划拆除一楼包厢,在能够保障职工办公用房的条件下将包厢移至二楼,原有的一楼包厢位置增设餐桌后能达到198个座位,基本能满足职工的就餐需求。一楼食堂包厢拆除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非生产性大修技改项目中,并已报市公司审核。
5.公司一直以来坚持总值班制度,总值日人员由一名公司领导和两名公司中层骨干组成,要求总值日人员中必须一名人员24小时进行值班,其余人员必须保持通讯通畅。7月31日总值日人员为李溪、章忠、彭毅,公司党总支书记李溪同志休年休假,他已要求章忠和彭毅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他本人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