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你您好;玉江村去年到今年房屋新建,超过100户以上。为什么和我家上下相隔几米前后左右都可以建。唯独我家不可以,希望领导安排纪委人员下来调查,农民有冤情向您汇报。这里面有干部利益问题,我是农民不懂法,但是我生在中国,我想有自己可以居住的地方,希望市长您给条明路,再这样被地方政府玩下去老婆要和我离婚了,如果有一天我死了,请市长为我做主,我不是刁民。
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了解,1.你户于2012年向村提出建房申请,原含浦镇城建办、含浦镇国土所和村国土员上户审批,该户家庭人口结构符合《长沙市农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房条件,但建房位置不符合含浦镇土地利用规划,因此未予批准。2.上户审批时,现场告知该户可以批拆旧建新(即改建),但该户不同意拆除旧屋。3.含浦镇析置学士街道后,区国土分局通知学士街道有部分土地纳入长沙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用地,但正式控规区域未确定。在控规区域内只能办理危房改建,因此,今年一直未能开展农民个人建房的审批工作。后段,我区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明确控规区域。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