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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长,请救救我

2018-2-15 20:24:29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
我走投无路了,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尊严了,求求您哪怕打个电话要左家塘办事处还我一个公道。求求您了……
我叫陈焕新,今年9月就60岁了。因患上严重的甲亢引发心脏病,现病情恶化体重不到50公斤。
1992年我与同样离异的长沙印染厂女工刘义辉,在双方亲友见证下办酒结合在一起。当我带着七岁女儿来到当时还是家徒四壁连张床都没有的印染厂宿舍时,刘义辉除了一个四岁的女儿,什么都没有。我用自己的血汗钱将新家装潢一新并购置了所有的家具电器,包括当时还很少见的微波炉、空调、消毒柜、全自动洗衣机等,并将自己的最后一点积蓄买断了刘义辉的单位房(房产证写的刘义辉的名字)。
大约2000年, 我经检查患上甲亢,不能做重活,这样一来,就没有当初那好的收入,之后二人时有争吵。后来有一天,我清理东西时发现她把她的东西(包括房产证、户口本等)全部拿走了。没办法,又找她不到,只好由她去,不想为难她,直到今天从未回家一次。
之后我身体少许好转,便辗转贵阳、株洲等地打工,印染厂房屋也暂时出租出去。之后我便依靠政府救济和房屋租金勉强度日,而本人也一直借居在朋友处和招待所,颠沛流离。
2010年9月,刘义辉在没有出面也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我房屋卖出。我马上向左家塘办事处司法调解所说明情况,表示房子是共同财产,不能单方面交易,而司法调解所不但不详细了解,反而粗暴的打断了我的说明!
怎么会这样?我在这里生活了快二十年了,房子是我血汗钱买的,房子里的一砖一瓦都是我添的,就连水电卫生费我都交了快二十年了,怎么一下子就不是我的了?我焦急而又无助的向司法调解所说明,可他们就像事先商量好的对我的申述充耳不闻,还将我一个快六十岁的老人从办公室给掀了出来,说我的户口不在这,房子不是我的,不准进来!天呐!我独生子女证是在左家塘社区办的,失业金也是在左家塘领的,我的实际长居地就是这里啊!可当时他们并没有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答复。
几天后,就在我彷徨不知所措时,一群人趁我不在家,强行将我防盗门砸烂,赶走租佃户,安装他们带来的防盗门,并安排住进了几个陌生人(并不是购房者),而这一切的竟然是在左家塘办事处司法调解所的带领下所做出的!
左家塘司法调解所带来的所谓“购房人”在强占我房子后的2010年10月31日,又将房屋以每月700元出租给新租户,并收取1000元押金(当时我并不知情)。直到2010年11月10日,新租户打电话给我说:“租房给他的人找不到了,多次打手机关机,没办法,只好找你,我不租了,你无论如何把押金和租金退给我。”当时,我想办法向亲友借了1400元退给新租户。而我自己也因心力憔悴回到家里居住,并为了避免再次纠纷,我在房内墙上写明,房屋有纠纷,请避免上当受骗。
在家住不到三个月,一陌生人来到我家说房子已转卖给他,要我立马搬走。我当时便与他说明了这套房子的具体情况。
隔了几天“第二购房人”撬开房门,将我房内的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微波炉、消毒柜、热水器……一切可以用的电器都被搬走。更让人发指的是,盗窃事件过了不到二十天,第二购房又趁我不在家,砸烂防盗门,并将屋内所有的家具灯具打烂,我睡的席梦思床被砸烂丢出,我自己春夏秋冬所有的衣服鞋袜都被撕烂满地都是,我藏在床垫下最后救命的三千元现金和我女儿的一把象牙琵琶也被盗走,就连一条毛巾、一个杯子也被砸得稀烂,我在自己家中找不到一样完整的东西!……就这样,我的家被强行又打又砸又抢,已经完全无法居住了,我只好住几天小旅社、住几天朋友家,居无定所,无依无靠。
尊敬的张市长,你能想象到一个本来就困难无比的老人回到家中看到这一切的心情吗?我立马报警,将仅有的一点希望寄托在人民警察身上。可左家塘派出所到场以及之后的种种表现让我绝望了。这样严重的偷窃和强盗行为派出所连现场拍照都没拍,做完简单笔录就不了了之。
今年8月初,“第二购房人”又在我家大搞装修,把最后留在组合柜等角落的剩余用品全部丢出和盗走,我询问装修工人也没有结果。我再次报警,左家塘派出所就站在门前观看一下就走了,这次他们连笔录都没做,只说了声有消息我们会通知你的,之后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回音。
几天前“第二购房人”又要将我的房屋再次转卖,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快一年了,110也报了多次,司法调解所也求助了,甚至连雨花区政府都去了,本想党和政府总会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和解决办法。可现在“第二购房人”就在我家大肆装修,眼看就要被他再次转卖,却仍然没有一个人给我答复。我一个快60岁的人了,无钱无势,身体又不好,我真是毫无办法。曾经我病重失业时是党和政府给与了我温暖的关怀,让我重新站起。在我不断听闻其他城市政府无能黑暗时,我为生活在长沙生活在这样一个为民政府下而感到庆幸和感激,可左家塘办事处司法调解所和左家塘派出所对我作出的事让我寒心至极,痛心至极!我在阴暗潮湿的小招待所整晚整晚失眠,一直想不通以下几点:
1. 我和刘义辉从92年至2002年的十年时间,双方并小孩四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原则上的错误,这是不是事实婚姻,财产是不是应该共同拥有?
2. 左家塘司法调解所是否有权在当事人不在家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人强行拆除我的防盗门,并强行入住几个外人?这些人是什么人?黑社会?
3. 房屋纠纷调解是否要双方当事人出面调解,可刘义辉从未露面,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4. “购房人”是否要看房再购房?明知房屋内还有住户、房产有纠纷还进行购买是否正常?难道早已与刘义辉有私下交易?
5. 我房屋被占、屋内的家电及室内财产被任人盗走、砸烂,我无缘无故被赶出自己的住房,左家塘派出所是否要追究这些打砸抢占者的刑事与民事责任?
6. 快一年了,我这房子是否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法?
我一个患病老人,本来生活就困难,如果这个社会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人都没有了,人的尊严也没有了,我真的也不想活了,我还有什么脸活下去?是不是要人死了才能有答复或解决?!
我现在无家可归,最起码的生活都成问题,现在最后唯一寄托的住房都被强占了。我想不通,想不通!!!……
以上我说的全是事实,恳请政府查清事实,能够还我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答复和解决办法,我相信这些黑暗只是很小部分,百姓的生命财产依然能在党和政府的庇佑下得到最大保护!我不信刘义辉和那些所谓购房者能在法律眼皮底下将我逼上绝路,我不信他们能买通一个司法调解所就能只手遮天让我寻求不到一丁点正义的帮助!
张市长,求求您了,不要让我灭掉最后一点希望,求求您了……
此致
愿好人一生平安
求助人:陈焕新
电话:13973349412
身份证号码:430104195209121019
唯一住址:韶山路369号五栋1门1楼
2011年8月20日
附清单:
1. 房屋内被盗财产:
彩电、全自动洗衣机、冰箱、微波炉、消毒柜、电热水器、电脑桌、人民币现金叁仟元、象牙琵琶。
2. 被盗、打烂、拆坏财产:
分体空调、吊柜、组合柜、席梦思床、桌椅、春夏秋冬衣物、靴袜、真皮皮具皮箱、床上用品及被套三套、日常生活用品、装修工具等。
左家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9、10月份分别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陈焕新都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房子是他出资购买的,终因双方提出的条件差距太大,调解未能成功。现已告知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合理合法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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