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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城联城国际c2栋103户安全雨棚被违法拆除申诉报告

2018-2-15 5:23:49发布35次查看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您好!
我叫丁跃华,是一名普通的铁路职工,本人及家人一直住在长沙,经人推荐在望城区联城国际买房作为退休养老居住。当时售楼图纸上看到一楼带有一个小院子可做私人花园,(售楼人员也介绍那不属于公共面积,划归乙方使用合同为证),为此本人与房产公司签订合约并多支付了相关的款项。至收房查验时发现房子没有入户大门,只能从花园进出并无任何挡板。本栋楼三四十多层高,楼上任何一个住户或其他人扔下一个稍微重点的物体,都会给我家带来不必要的血光之灾,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安全隐患。而事实上,在未正式入住装修期间楼上已经无意掉下花盆,倒下面条,衣服,衣架,玩具等等本小区已经有人被楼上物品砸中住院。本人家中有87岁老母和刚满3岁的孙子,每天进出家门就变得很是危险,这种情况必须得解决,3年来我多方求助向物业,居委会,城管报备说明要装一透明安全雨棚。并取得本栋大多数的住户的谅解及签订了同意我家安装安全雨棚的协议书。
这不是我一家有此种情况所有一楼都没有入户大门,但由于现在业主对外出租了房屋没有上告,但过不了几年大家肯定都会搭建,老百姓住房只为安居乐业,不是来接这血光之灾的!
经过物业协商,并且隔壁住户已经搭建雨棚,我家才开始搭建。但楼上住户以挡住视线为由将这一情况告至望城区综合执法大队王书记(楼上住户说是他们家熟人),王书记在未调查清楚实情的情况下,直接回答我们:哪个让你住一楼吧!?住不得就卖噶撒!掉东西下来怪哪个吧!(在场很多小区业主作证)对于我们的公仆,国家公职人员不能解决问题还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把百姓的安危当儿戏,完全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无言以对!
9月21日当天,综合执法队有人电话联系我,假心询问家里情况当得知我在长沙市区时,竟然带队去我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搭建的雨棚拆除带走。当天中午回望城家中已经一片狼藉。而隔壁家的雨棚却完好无损!(照片为证)这是黑社会吗?偷窃吗?而至此我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拆除(整改)的通知书。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这样的行为和强盗小偷无异!
对此我表示极大地愤慨。当天下午去城管综合大队讨要说法,局里的督查接待了我,在说明情况后并询问就算是执法为什么我家雨棚拆了隔壁没拆,我被告知一切事情局里完全不知道,是王书记私自带队的,我去找王书记他避而不见,电话不接!在我离开局里时一队员匆匆塞给我一张没有签字的处决书,上面写着行政编号分别为01063200144和01063200130。
10月20号本人及家人再次前往望城综合执法大队讨要说法,王书记得知后,态度非常蛮横的冲进接待室,指着我和家人说,就是要拆,一定要拆,当询问为何只拆我家时,王书记又说,就是不拆别人家,就是只拆你家,没什么好说的!然后愤然离去。对于王书记的这种态度我觉得用什么词语都无法形容,我们只是平常小民,至此实在是求助无门投诉无道,只能黯然回家给市长写信。
对此我郑重向市政府提出抗议并寻求政府帮助。此次事件中我对王书记本人及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行为存在以下几点看法:
1、首先,在没有下达任何处罚决定之前就私自带队拆除我家雨棚,存在严重的程序不正当现象,违背了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2、其次,就联城国际实际情况而言,所有一楼情况相同而单独拆除我家雨棚属于明显的选择性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何说起!
3、再次,在我家没人时不经告知而拆除我家私有财物,有严重侵犯公民物权及其他权利的嫌疑!
对于以上我保留自己的包括诉诸法律在内的相关权利恳请市政府认真体恤民情,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风风火火的今天为我作主。
此致!
联城国际c2栋103住户
丁跃华
2014年10月16日
您好!感谢您对望城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你户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联诚国际小区c2栋103户室外搭建不锈钢结构遮阳雨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在多次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我局下属高塘岭中队于9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你户所建的遮阳雨棚进行依法拆除,并当场开具法律文书对搭建的不锈钢结构棚架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符合依法行政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联诚国际小区内还存在另外一处违规搭建的情况,即来信中提到的“隔壁住户”c2栋104户。我局已对该户户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暂未整改的c2栋104户目前已进入执法办案程序,若符合严重影响规划实施情形的,我局将对该户违章搭建的遮阳雨棚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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