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况:本人男,长沙芙蓉区朝阳街派出所集体户口,房子买在雨花区龙吉湾小区,只有合同及契税发票。爱人山西户口,小孩在长沙出生,一岁,未上户。咨询:1、本人能否单独立户,怎么办理; 2、爱人户口能否随我迁入; 3、如果我不能立户,小孩怎么在长沙上户,是否可以在我集体户口上户。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现答复如下:您可以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单独立户,没有房产证凭单位或街道出局的住房证明以及购房合同、发票、契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2587545或登陆http://www.changsha.gov.cn/grbs/fwzt/hkgl/index_1.html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户口管理查询,还可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