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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

2018-2-14 9:02:00发布18次查看
现在的交警执法极不规范,许多当事人对其极不满意!比如6月13日长沙县交警大队榔梨中队的周新虎、黄嘉等人的所作所为:
1. 野蛮执法:当事人只要申辩几句,就强行拖人抬上车,造成当事人胸部、腿部等多处勒伤。
2. 非法剥夺他人通信自由:上车就没收其手机,不交就强行抢走。
3. 徇私舞弊:有关系的或熟人就找个理由放行。
4. 不公正处理,处罚各不相同:称都要行政拘留,但只有部分进了拘留所,其余的都带到所门口后又被放走了。
以上情况请相关领导调查处理,给现代交通人一个满意的答案.谢谢!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支队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出民警调查。经查调查后答复况如下: 2月13日早上7时至8时许 长沙县交警大队榔梨中队全体干警、队员在辖区远大转盘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当天该中队共查获涉嫌无证驾驶人员四人,在当天的执法过程中该中队做到了依法依规:1、不存在野蛮执法行为,在依法查处的当事人中,我们办案民警先告知其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公安机关将作进一步进行查实,要求当事人上警车作进一步调查。当天确实存在一名当事人不听公安民警劝告其自行上车接受调查,并极其不配合民警的工作。最后我公安民警只能强制将其带上警车,但未给当事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2、不存在非法剥夺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因在查获无证驾驶人员时所有当事人都是拿出手机不停的与外界联系,多数都不听民警的劝阻, 为不影响民警进一步办案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将手机收取暂时代为保管。3、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绝对没有徇私舞弊,不公正的处理及处罚各不相同的问题。当天该中队共查处4名涉嫌无证驾驶的人员,两人经查实有汽车驾驶证,最后该中队对无任何证件驾驶摩托车的两人呈报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对有汽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二人作出相应处罚后放行。当天执法中不存在有关系的或熟人就找理由放行等执法不严的情况,另外,停车场系社会化企业管理,其收费标准是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取的与交警部门无任何关系。 最后我们队全体民警队员感谢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之前我们工作可能存在不足的地方,在今后的各项执法过程中我们将一定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以争取更多群众对我们交警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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