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今年清明节刚过,我向市长信箱写了关于《要求拆除违法安装不锈钢防盗门》的信件(详见附件1)。现在向您汇报下这20来天的处理情况:
4月11日,岳麓区政府办的同志到电话给我,询问了我相关情况,并表示将派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4月15日,我小区保安队长向我说,4月14日岳麓区政府派了7、8个人到我所举报的1号栋506,拍照取证。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岳麓区政府会派7、8个人来。
4月18日,我在等着政府处理结果好几天之后,满怀希望的登录市长信箱,看见信件回复内容(详见附件1)。
对此信件的回复,我不得不评价是:不满意!
为什么?时至今日,我除了4月11日岳麓区政府办的同志到电话打给我,政府部门就无人和我直接联系,最后以一句责成银盆岭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回复了信件,而草草了事。这种做法与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与教育活动为民、务实指导思想大不相符。我想这种回复尊敬的市长您也是不会满意的。
我为什么还要给您写信了?因为我还是相信我们的政府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而我市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且再看看那些公开了的信件(详见附件2),那回复的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人民政府为人民,体现出了政府的为民、务实、清廉,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让广大人民看到了希望。所以我还是要写信告诉尊敬的市长,希望我们伟大的人民政府能本着为民、务实的原则,为广大群众解决合理合法的诉求,排除安全隐患。
其实我上次写信反应的问题并不是个案。在我小区,类似现象就有好十几起,全市这种问题也是司空见惯(如附件2所述),在电视等媒体也常常报道。
据我调查了解,擅自在安装不锈钢防盗门,不仅仅违法《物权法》,还带了消防安全隐患,因为不锈钢防盗门也阻断了楼道内唯一的对外呼救的出口和唯一的消防排烟的窗口。这种问题往小的说,是邻里纠纷,违法《物权法》,往大了说,这种问题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消防隐患(如附件2)。还有处理这种问题的职能部门不清楚,一会是建设局、城管局处理(如附件2),一会是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如附件1),还真人摸不着头脑。
安全无小事,人命大于天,我在此恳请尊敬的市长,要求相关职能部分,成立相关机构,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打击此类违法现象,维护市民合理合法的权益,消除现实的安全隐患,还百姓安全的居住环境。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
要求拆除违法安装不锈钢防盗门
处理单位:岳麓区处理时间:4/15/201417:32:55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家住岳麓区银盆南路228号华韵城市海岸1号栋508的房主,今年春节前刚欢欢喜喜的搬进了新家。可我刚住不到3个月的时间,我的邻居506的房主,在房屋装修期间,擅自在公共走道安装不锈钢防盗门,影响公共通道的通风和采光,违法(违反《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占用公共通道面积达3至4平米,为他自家所用。针对此现象,我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公司反应,要求拆除违规安装不锈钢防盗门。物业公司组织了三方协商,但506的房主蛮横无理,无视大家共同签署的小区业主公约和《物权法》的要求,多次协商未果,最后物业公司下达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其也无动于衷。物业公司表示对此也无能为力,因为它只是企业,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利,并建议我到区法院打官司,在法院判决后再由法院强制执行。
小民我就有所不解了,在这么一个违法事实如此清楚的情况下,我们伟大的人民政府难道就无能为力了吗?难道只能通过法院裁决才能拆除违法设施吗?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和守法市民的维权成本也就太不成比例了吧。
所以我恳求市长、市政府指派相关职能部门,为遵纪守法的市民主持公道,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维护小区公共空间的市容市貌,还社区百姓清澈明亮的公共空间!
回复内容: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银盆岭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
附件2:
三王丽都大厦910住户私装防盗门情况再次反映
发件人:沙子123来信时间:2012-05-3010:32:41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我们是天心区解放西路三王丽都大厦东栋908和909的住户,五月初我们曾写信给本信箱反映本小区910的住户在楼道里私装防盗门的情况,后来天心区建设局物监科工作人员5月22日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天心区建设局物监科就此反映情况与三王丽都物业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物业公司宋经理证实910住户确实在楼道里私装了一张防盗门,把该楼层其他几户的电表箱与弱电井一起圈到了防盗门内,给其他的几位住户查看电表、关电闸、插卡取电等带来了不便,也引起用电等公共安全方面的担忧。物业公司已于5月10日对910住户下达了通知,要求该住户接通知后一周内自行拆除防盗门,但是对方没有配合。天心区建设局物监科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们,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如果对方不配合他们也无可奈何,如果要拆除该防盗门需要街道城管执法队出面,为了尽快解决此事,避免重大安全隐患,还请相关部门将此信转到街道城管执法队。再将情况复述一遍:我们是天心区解放西路三王丽都大厦东栋908和909的住户,本小区910的住户在楼道里私装了一张防盗门,占用了本来就不宽敞的楼道约二个平方的面积,更为气愤的是把电表箱与弱电一起圈到了他家中,导致我们其他的住户要查看电表、关电闸、插卡取电都要与该910的住户的联系,生活上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且我们最担心的是安全隐患问题,该大厦位于繁华的解放西路,80%的房子用于出租给公司办公、开设旅馆,流动人口密集,万一我们这一层楼住户房间发生电起火或者煤气泄露,必须关闭电闸才能施救,万一发生事故的时候该910住户不在房间,一张小小防盗门就会延误许多宝贵的施救时间,甚至影响到整栋大厦住户的安全。910住户私装防盗门的这种行为,一是违反了物权法,侵犯了我们的共同权利,且直接妨碍了我们对其房屋附属设施及楼道的使用,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属于违建;三是违反了《消防法》,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我们曾与该业主协调过此事,但对方态度强硬。请有关部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拆除该防盗门。谢谢!908住户:汤律13507416916909住户:陈芳189748444022012年5月30日
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投诉件天心区三王丽都的问题,天心区大队坡子街中队于2012年5月31日上门了解了具体情况。现场情况是该户业主朱洪将防盗门安装在门外走道内,将相邻两户的电表锁进门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为:长综责字天坡(2012)第2000878。由于该楼的物业管理混乱,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统一,同时由于该栋楼位于酒吧一条街的闹市区,居住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结构复杂多变,不利于管理,导致该楼经常出现入室盗窃案件,该户业主朱洪家也被盗窃多次。迫不得已,朱洪家不得不安装防盗门进行防盗。经过与物业公司座谈了解,该楼有多处楼层存在有这种现象,已经是非常普遍。同时户业朱洪也认识到了防盗门给相邻造成了不便,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该业主决定给相邻的住户配备了防盗门钥匙。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2年6月18日
回复单位: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12-06-1914:49:27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银盆岭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街道办事处电话:8235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