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在您百忙中给您添麻烦了!我是一个个体户沐浴着党好政策,工商、税务都给了我们个体户的关怀,但我们少不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长沙市枝术质量监督局办理,办证要年检这是法律规定,过期年检要罚款这也合理、但一年要1000元罚款,我认为过高,1000元相当于底收入群体1个月的工资。人民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不是衙门,不要老百姓有一点没按你的规定办就高举上方宝剑狠狠的砍下去,
务实: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承办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您于2010年11月19日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公告的规定,应于2011年11月19日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因此在您于2012年7月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时,我局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给予了800元的行政处罚。经过与您当面解释和沟通后,考虑到您经营中的困难,我们遵循整改为主的原则,减免了部分处罚。
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