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我叫伍扣龙,来自浏阳永安,属进城务工人员,也是返乡农民工,只有初中文化的我现在长沙就业,四处漂泊的我深知靠打工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所以我想到了创业,我想利用家乡的空闲山地从事较有前途的野鸡养殖,但家庭条件困难又制约了我的发展,我知道中央一直很重视三农问题,一号文件指出也对我们农民有很多惠农政策,所以我想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请您帮帮我这个来自最基层的声音,资金扶持也好,贷款也好,如能如愿一定做出成绩,用实际行动报答您.最后期盼佳音.
会龙 :
你好。
感谢你对我市创业富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你来信中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长发[2008]23号)文件规定,初始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可享受《再就业优惠证》中有关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初始创业三年内为创业扶持期,在此期间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统一归口收取。
二、根据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农民工创业可凭《失业证》到市人社局参加相关培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事宜可咨询市人社局培训处(84907916)和浏阳市创业办(83331616)。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