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您好!
我在二月份投诉的噪音扰民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上次我投诉后,您的回信中说应该由公安部分出面解决。我们也找了当地公安部门,但是警察说他们只能对其进行劝阻,如果不听劝阻,他们也没办法,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执行。
但是公安部门的劝阻根本没有任何效果。我们楼下515的住户每天晚上一如既往地在家中打开音响唱卡拉ok到深夜,我们一直无法休息。我是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这已经让我无法正常工作。有的住户甚至只好让父母离开去亲戚家借住,有家难归。我们都是贷款买房的,买一套房子非常不容易。而我们花费了巨额买来的房子,却根本无法在其中生活!这种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竟然一直无法得到处理!
我们已经找过了所有的相关部门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只好再次向你写信求助,希望能早日得到处理,还我们本来应该属于我们的宁静生活。
长沙市雨花区信芙蓉之都2栋3单元住户
新芙蓉之都物业公司已于今年4月19日向我局东塘派出所反映了相关情况,派出所也多次组织社区民警聂迪辉同志,前去反映的515业主(汪一心,男,现年44岁,电话:13574101363)家调查了解情况,并向汪一心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因515业主汪一心晚上在家唱歌,影响到其他业主的休息,经常有业主打110报警,我局东塘派出所值班民警多次出警协调。其中于今年4月24日晚上,新芙蓉之都的业主李智、王洁等就515业主噪声扰民一事报案,我局东塘派出所值班民警欧国茂、聂迪辉传515业主汪一心到派出所询问谈话。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给予汪一心治安警告。
我局就汪一心噪声扰民一事向环保局反映了情况,环保局答复是需先支付一千多元的检测费,方能进行噪声测试,测试达到标准后,环保局才能给予汪一心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