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至此十八大召开、举国关注之际,本不应该打扰您。但是,我需要生存,无奈街道办有些领导却让我无法生活,所以不得不打扰各位。 2012年11月9日周五上午十点左右,某领导带领办事处以及一众城管人员,来到我家,进门后,出口就是脏话,有违公务员的真实光辉形象,我想公务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不会有这么素质低下的人。但是,带头的城管队长,不仅不予制止这些人的蛮横行为,反而出口便是狂言,直接对我说:就是要封你的门。你跳楼撒,你自杀撒。逼我跳楼,逼我自杀。我只是一个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的女人。正在承受各种压力。在店里帮忙的一个小姑娘将这伙人的蛮横行为拍摄下来,却更是遭到了他们的威胁,还说:要是不删除直接砸掉你的手机,将本人关押… 虽然事过两天了,但是被这些领导们的“光临”, 让我非常害怕,他们的神情及语言语气,对我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本人最近几天因此而天天失眠,神经紧张,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各位领导帮忙。因为生活所迫,本人开了个小店,也经不起这个城管队的经常光临,否则不光店子要关闭而且我在本人还有可能被这些人吓的神经衰弱。希望领导们能帮帮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之道,据说来我店的这个城管队和本小区的许多美容店有瓜葛,所以才会出此策略来打砸威胁我的经营。我一个下岗无业人员,为生活所迫开了此店,独自抚养我的两个读研究生的孩子,还为社会解决四个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但还没开始经营就遭此厄运,请问各位领导我开店对他们的工作有何负面影响?我只是希望各位领导能予以帮助… 这几天我也在关注十八大,胡总书记在十八大里提了很多关于民生的话题,我也不知道我这是不是属于民生问题,但是,我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如若求助无门,我也会走一条极端的路,去北京上访,不管结果如何,后果各位领导应该比我更清楚…当然我也不希望我走这极端,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各位领导都是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的好领导…
网民朋友:
您好,您写的“一个无助母亲的求助信”已收悉,我局与芙蓉区城管局进行了协调,芙蓉区城管局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其反馈情况如下:
经查实,发信人为西湖社区新华联家园3栋(怡景阁)1楼104业主龙文姣。其为将自己的住房改成美容院对外经营,不但擅自在承重外墙墙体上凿洞开门,还毁坏了小区现有的绿化带作为其出入道路。8月中旬,社区接到新华联业主投诉后,社区和城管执法队多次上门做工作,指出其行为是错误的,擅自在墙体打洞开门,毁绿并占用绿地,涉嫌违反了《规划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该业主态度坚定,拒不接受意见,9月10日下午执意砸墙开门,社区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中队赶到现场进行了制止。9月17日社区负责人专门约见该业主,从多方面对她进行了劝导,9月20日长沙芙蓉区建设局执法大队和社区工作人员一道上门给业主下发停工令,社区随后也联合五里牌派出所,园林局做了大量工作,但该业主不但没有停止施工,反而加快了开门速度,引发与其他业主的巨大冲突。为调解双方矛盾,避免出现重大事故,9月23日湘湖管理局副局长熊小明组织召开了新华联业委会协调会议。11月9日,湘湖管理局副局长又组织区园林局、区规划局、区建设局、工商所、城管执法中队、社区开了协调会,会后街道负责城管的副局长、街道城管办主任、城管执法队队长、社区书记、社区主任、社区城管专干去业主家做工作,要求她自行把墙封好,但业主一见有人去就很激动,副局长一再要求业主冷静,坐下来好好谈谈,并给她提了四个问题要她好好思考:1、擅自破坏一楼的承重墙,是对还是错?2、擅自毁坏小区公共绿化,是对还是错?3、未征得相邻业主同意,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营业场所,是对还是错?4、小区所有业主都反对你的行为,而你依然我行我素,是对还是错?该业主坚持自己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关于信件里说的城管执法队长的蛮横行为,完全是该业主的污蔑,其源于2012年9月12日该业主纠集了社会闲杂人员数人闯入新华联业委会办公室闹事,并打坏了办公室电脑,且多次闯入物业公司干扰办公并进行威胁,派出所110也多次上门处理。因此城管执法队长严厉要求该业主以后不要再采取这种过激的行为,指出其擅自破墙开门、毁绿是错误行为,并要求其尽快将外墙和绿化恢复原貌。该业主却以将要自杀、跳楼相威胁,仍拒不同意改正。
西湖社区新华联家园3栋(怡景阁)1楼104业主擅自凿墙开门行为,严重影响了周邻业主、居民投诉意见大,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现在街道与政府正在为此事协调处理当中,请来信者放心,我们一定给您一个满意的回复。
另附:新华联业委会对“美多多养生所”违法违章行为情况通报
关于“美多多养生所”违法违章行为情况通报
小区3栋(怡景阁)104业主违法在承重外墙开门,毁公共绿化带,侵占公共用地作为自己出入的道路。经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和相关政府部门反复做工作,均无效果。区建设局下达停工令却置之不理,我行我素,至今在未办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在经营中。长沙晚报、湖南都市频道、长沙政法频道对此事进行过报道与劝阻也未起到作用。
1、2012.9.10在原来的承重外墙打个洞,业委会与物业上门做工作无效。
2、2012.9.12该业主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数人闯入业委会办公室闹事,并打坏办公电脑。多次闯入物业公司干扰办公并进行威逼。
3、2012.9.19凌晨2点左右用布掩门强行将门开成,并安装了卷闸门。
4、2012.9.20芙蓉区建设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业主下发停工令,竟置之不理。
5、2012.9.23在其新开门前的绿化地铲平,将其开条道路为自己出进。
6、2012.10.23市公安局派人到小区安装警民共建宣传栏,该业主当天将其拨掉毁坏。
7、2012.10.30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一起准备将其非法侵占公共用地和被破坏的公共绿化带恢复原状,遭到该业主的蛮横反抗,毁坏的绿化没有得到恢复。并对来现场做调解工作的业委会正副主任3人进行威胁“你们我都拍下照片,晓得你住在几栋,你们小心点”。
8、2012.11.4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挂在3栋的横幅“坚决反对侵害小区公共利益的行为”,野蛮拨掉。
面对该业主嚣张气焰与违法违章行为,我们再次劝告该业主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恢复被破坏的外墙与绿地的原状,做个守法的公民。应该知道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法规不能对张狂者沉默,必要时会采取特殊的措施,维护业主的权益,确保小区的安宁与和谐。
新华联业主委员会
2012-11-07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