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4月8号下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当日去办理税务登记,一直不受理,说什么现在跟以前不同如果注册电脑里就会有记录。如果我一定要办必顺先交一年的税,去过多次后说交半年。我就奇怪了我所有资料是真实有效的还未营业还没注册就要先交税是那们子道理。我经过多方努力终于4月23号(我并且同意5月10之前来交税去过8次)注册了。5月1号交税(我就办了个汽车代办服务部)。我还没开始营业为什么就收了我353.75元收据上是4月1到4月30号我就不白明我连工商执照都没有就要交税给我个理由。。。。。第一次上网发没经验
关于网友“蓝色姬妖”的来信我局已在5月初进行处理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丽丽车辆服务部投诉处理情况说明
天心区丽丽车辆服务部位于韶山南路168号星语林1栋311号房,该服务部负责人邬月丽,工商执照办理时间为2009年4月8日。该户于09年4月23日在我局青园路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5月4日,邬月丽来青园路所办理4月份的纳税申报,申报营业税为5000元,随后所内专管员王引对丽丽车辆服务部下达了09年4—12月的定额核定通知书:该户每月应缴纳营业税250元,城建税17.5元,教育费附加11.25元,个人所得税75元,合计353.75元。邬月丽当场签字认可并予缴纳,并同时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5月11日,接市局监审处通知,称该户对我局青园路税务所征税行为进行了投诉。根据上级指示,青园税务所立即对该纳税户进行了约谈,重新核定该户4月份营业额为零,并对已征税款做了退库处理。该纳税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长沙市天心区地方税务局 2009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