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2012年8月考试进入宁乡县在编教师的,目前工作18个月,依然是试用期工资,而且工作在村级小学,学生人数不足50人,在待遇上,每个月所发工资为1500,每半个学期有个奖励性绩效,总计6000元,这是全部所有的收入,年收入在2.4万左右,作为长沙市下属县城,县人均工资3300元左右,作为国家编制教师,扎根在乡村,为最基层的教育贡献自己的青春。为何工资收入都在水平线以下?按照现在的市场经济社会,有时候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在为难,现在步入该拥有自己的家庭的时候了,但是就目前这情况,最基本的责任都担不起,我们宁乡县大部分新进教师都有着无法安心的感觉了,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够重视这种普遍情况,给我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基层教育更加有活力!
一、宁乡教师工资的组成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
二、工资发放依据及标准
1、工资发放依据: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湖南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湘人发【2006】135号),作为我省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文件。
其中基本工资的确定按实施意见,全省执行统一标准。
绩效工资:省里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总量标准是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总量报省市备案审批。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平均水平是21600元/年。
2、新教师工资标准p
应发工资总量水平:
(1)新教师转正定级后工资:
专科毕业生:岗位工资550+薪级工资(5级)125+提高10%(68)=743元/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1101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77元/月。合计2321元/月。
本科毕业生:岗位工资590+薪级工资(7级)151+提高10%(74)=815元/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1189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15元/月。合计2519元/月。
其中薪级工资每年正常晋升一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岗位工资与取得职称及聘任岗位相关。
(2)实际由财政按月代发部分:
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其中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为当年社保参保基数的2%,2013年为3350*2%=67元/月。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为个人总工资额(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
3、新教师工资水平:
目前我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是略高于本县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与省城长沙相比,绩效工资这一块确实存在差距,这是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新招聘教师的工资收入略低于我县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但随着教龄增加、职称晋升、县域经济的增长,工资也会逐年增长。
如果您对自己的工资还有其他疑问,请到教育局人力资源科详细查阅工资政策文件,进行核对计算。
教书育人是一项艰辛的事业,教师的绝对收入相比之下确实不是很高。事业单位现行的工资体制及标准为2006年7月制定,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水平已有些不对称。期待国家公职人员新一轮的工资改革,整体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待遇水平。
特此答复。
宁乡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