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望城县东城镇静慎村实竹塘组一村民,我们村村民余谷良非法占用一级整改后的农田,围田建房,占用面积很大,他家只有5口人,将自己的一级农田全部建房,但占用了太多的土地资源,并建围墙将别的农民下田务农的基公路堵死,收割机无法下田收谷,曾与其协商,但他态度恶劣,说不怕我们告状,政府也奈何不了他,上报后,镇政府不做处理,县局来人调查后,责令其3日内拆迁,但时间已经过了10来天无任何动静,态度有恃无恐,而且镇政府也没有任何处理动作,请求领导急处理此事,晚稻即将收割,但收割机还无法下田,请还我们农民一个公道!
一、基本情况
余谷良,系东城镇静慎村实竹塘组村民,该户于2008年在东城镇兴建房屋并投入使用,通过调查了解,该户符合建房条件,建房许可在办理中。2011年,余谷良在房屋后侧搭建猪舍,占地66平方米,目前,猪舍已搭建完成。该建筑物对机耕道通行有一定影响。
经区国土资源局与茶亭镇规划办联合进行现场勘查、询问,以及核对2006-2020年东城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余谷良搭建房屋位置位于有条件开发建设区域,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余谷良在搭建猪舍时,并未向镇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报告,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
二、处理意见
2011年10月8日,区国土资源局已对余谷良搭建猪舍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向其当面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并将相关情况向茶亭镇政府作了通报。若当事人余谷良逾期未履行,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望城区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11]203号)文件精神及土地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区国土资源将及时向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移送该案卷,由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建筑物和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共同督促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