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长沙市曙光电子集团的职工,而且很多的工作时间都超过了十年,有的甚至是几十年的老师傅。在今年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没有任何理由,就派发下来空白的合同给我们签,其中签定年限也在没有征求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的定为三年。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我们是有权利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集团领导的意见是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并且威胁说如果不签他们单方面制定的这份合同,就视为放弃合同。对于国家法律的执行,也许在稍有规模的私企和外资企业的执行状况会有好得多:在曙光集团,各种各样的违规情况是层出不穷。临时工无保险、合同工的保险费欠缴、违规克扣工资、强制加班的现象真是不胜枚举。试想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工人为了生存的问题而导致的社会动荡,是我们党和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初衷吗??? 另外,我们单位的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在效益连年下滑,企业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集团各分公司的领导除了经常组织旅游,甚至是出国旅游外,每个人还由集团发放小车一部(私车),每个月也发放车补两千元。而我们职工,延续多年,每月仅仅十几元的交通费,却被以效益不好为由,无条件的取消!集团周边的物业,也分别被各位领导以相当低廉的价格出租(如丽人医院),而他们个人,则在中间收取巨额的好处费,真是应了“穷庙富方丈”的老话!!! 现在我们职工已经联合在一起,决定为了自己合法的利益,争取到底。同时也希望贵方,作为国家的职能部门,能给予我们法律和政策上的意见、支持,在党中央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下,共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行新的劳动合同法,建设廉洁高效的和谐社会出一份应尽的力!不要应了那句“官官相护”的老话,而使很多对社会还抱有良善美好愿望的百姓心如死灰!!!
你好,关于你反映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其余所反映的违规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可向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投诉,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