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市长您们能接受这样的答复吗?

2018-2-8 6:51:38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市领导:您们好!辛苦您们了。老粮仓镇国土所这样回复上级交办的信访,您们难道不认为这里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吗?为什么老粮仓国土所不回答信访人提出的实际问题呢?问题是回避不的,事实现在就这样,老粮仓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新建房屋未执行严格审批,目前在石清村就有多处非法正在建房,老粮仓国土纯粹是欺骗上级领导!请求市领导把此信访转至宁乡纪委公正客观的把朱浩波非法在农田建房实地查清楚,把老粮仓国土之乱查清楚!
附件:1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朱浩波系老粮仓镇石清村七组人,属于s209线拓宽改造拆迁户,其房屋(面积110㎡)于2010年11月6日拆迁后,一直寄居在其父亲朱光华家。房屋拆迁时,朱浩波本人向s209线建设指挥部提出要安置建房地基的要求,经s209线项目建设指挥部及老粮仓镇人民政府现场查看后,同意其在原有房屋位置后退至省道s209线控制距离的水田(本村本组本户承包责任田)中建房。
因s209线老粮仓镇域范围内的拆迁户建房需统一进行土地审批,2011年6月,朱浩波在未经审批的前提下在原有房屋位置后退至省道s209线控制距离的水田(本村本组本户承包责任田)中建房,老粮仓镇国土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11年6月8日对其下了停工通知单,接到停工通知单后,朱浩波即停止了建房行为。
事件发生后,老粮仓镇政府连同老粮仓镇国土所对朱浩波建房一事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朱浩波属于能建房户。目前,朱浩波建房一事处于停工状态,待s209线拆迁户建房手续统一办理后再开始施工,朱浩波本人也同意了这一处理结果。
特此回复。
目前,我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新建房屋严格审批,全镇范围内除s209线拆迁户外,无其他新建房屋户,石清村共有4户拆迁户,其中三户符合建房条件,仅只有朱浩波在耕地中建房,其余两户均建在山中。
回复单位:宁乡
回复时间:2011-07-15 15:38:43
附件:2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朱浩波系老粮仓镇石清村七组人,属于s209线拓宽改造拆迁户,其房屋(面积110㎡)于2010年11月6日拆迁后,一直寄居在其父亲朱光华家。房屋拆迁时,朱浩波本人向s209线建设指挥部提出要安置建房地基的要求,经s209线项目建设指挥部及老粮仓镇人民政府现场查看后,同意其在原有房屋位置后退至省道s209线控制距离的水田(本村本组本户承包责任田)中建房。
因s209线老粮仓镇域范围内的拆迁户建房需统一进行土地审批,2011年6月,朱浩波在未经审批的前提下在原有房屋位置后退至省道s209线控制距离的水田(本村本组本户承包责任田)中建房,老粮仓镇国土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11年6月8日对其下了停工通知单,接到停工通知单后,朱浩波当即停止了建房行为;2011年7月1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老粮仓镇国土所再次下达停工通知书,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事件发生后,老粮仓镇政府连同老粮仓镇国土所对朱浩波建房一事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后,朱浩波属于能建房户。目前,朱浩波建房一事处于停工状态,待s209线拆迁户建房手续统一办理后再开始施工,朱浩波本人也同意了这一处理结果。
目前,老粮仓镇的农村集体土地新建房屋严格审批,全镇范围内除s209线拆迁户外,无其他新建房屋户,石清村共有4户拆迁户,其中三户符合建房条件,仅只有朱浩波在耕地中建房,其余两户均建在山中。
回复单位:宁乡
回复时间:2011-07-26 23:05:58
附件:
老粮仓镇国土所:两次回复是一样,信访还有意义吗?为什么老粮仓国土所不正面回答信访人提出的实际访问题:1、请问朱浩波所拆除房屋是原九十年代老粮仓镇企业办沙石管理站所临时搭建的棚子,为何老粮仓镇回复上级部门不确认此事?请求上级部门调查清楚;
2、原沙石管理站临时棚子搭建于九十年代,当时朱浩波才六岁,难道那时候他知道同意原沙石管理站搭建临时棚子吗?请上级部门调查因s209拓宽拆除原沙石管理站临时棚子,朱浩波有没有所属房产证;
3、去年11月6日所拆除原沙石管理站临时建筑为一铁棚子约为五个平方,一厨房十个平方,加上朱浩波其父朱光华2008年后非法搭建的六个平方猪栏,请上级部门调查老粮仓镇政府回复上级关于拆除朱浩波房屋110平方数剧如何得来?(我们村民有原沙石管理站未拆除临时棚子的清晰照片可提供)
4、对于因公路拆除原沙石管理站棚子是由老粮仓镇政府主管s209公路征地刘秋良一手操办,同时刘秋良给朱浩波拆除原沙石管理站临时棚子补偿三万元,请求上级部门调查刘秋良与朱浩波是亲戚关系,拆迁房屋程序是否合呢?
5、对于老粮仓政府回复上级部门朱浩波居住原沙石管理棚子纯属借口欺骗,朱浩波其父朱光华两子一女在老粮仓镇石清村七组即原沙石管理站棚子对面有农村自建楼房四空两层,总建筑面积两百多平方米,自朱浩波成家以后其父分给朱浩波二空两层一百多平方米房屋,朱浩波一直居住于此,请求上级部门调查老粮仓政府为何捏造事实欺骗上级;
6、关于农田建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承包法必须农传非级村民表决无疑异方可审批,朱浩波建房并未通知村民,也并未经村民全体同意,甚至带有欺骗性质;请求上级部门调查清楚!
7、对于老粮仓政府回复朱浩波在农田建房老粮仓国土所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并回复上级朱浩波以停工,朱浩波在农田建房从五月份开始至一直没有停工,现7月19日朱浩波正在农田建设第一层,且每天以1.5米高度升往二层,请求上级部门实地调查朱浩波是否真处于停工状态呢?
呈报人:正义良知的老粮仓石清村全体村民
2011年7月26日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已责成老粮仓政府对朱浩波建房予以拆除,目前已下达拆除通知,待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及沟通后,节后即可拆除。
特此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