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各级领导:
我李志明,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上大垅街道蚌塘社区(原喻家冲)31号,现年56岁,下岗职工,兄弟姐妹6人:
1、谁的责任、过错?
我李志明,代表全家兄妹,在2003年5月16日与原北区城建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子征收安置协议,内容:我安置一套复式楼居住,另140平米,作价收购263200元,当天手续办好,到房屋安置地接受房屋时,办事员突然接到他领导的电话,说房屋暂时不交付了,就这样,一直拖下,中途,我数次找开发公司领导办理解决,但得到的答复均为:公司没钱,等有钱了再一同解决。2004年北区城建开发公司解体,我的事情就被移交至开福区政府遗留办,我知情后,于2004年中几次找到领导,要求及早解决。回答我的话也是同一句话,说区政府没钱,解决不了。后来年年我数次找到遗留办领导,要求及早解决,得到的都是一样的回答,真是无奈。
到2007年上半年,遗留办领导主动与我联系协商,我们要求安置2套70平米的房屋,领导说房屋没有,只按2003年的协议263200元办理,我们说不可能,2007年的房价都是4000多,你们总要让我在现在能买得到140平米的房屋,解决问题要合情合理,不要以权压人,再者,是开发公司及你们遗留办的违约、责任、过错,我们并没有任何责任。但事实上,遗留办一拖再拖,不顾民众的利益,一直不解决。就这样到了2007年底,遗留办打着望智开发公司的牌子,把我告上开福区法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及手段,通过开福区法院强行判决我方败诉,我方不服,就上诉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遗留办领导竟然利用权利及手段,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方进行了终审判决,结果遭受同开福区法院一样的判决。并于2009年9月4日,开福区法院强拆我家,使我弱势公民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时致今日一直无法解决。
今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好精神、好政策(党的干部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强调下,我弱势的公民又有了新的希望,好的盼途。
为此,我恳求党、上级领导帮帮我一个弱势公民,使我140平米的房屋,在今年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
此
敬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