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反映的是长房西郡小区物业公司在本小区擅自设置道路隔栏,违法堵车收费的问题,请您在百忙中拨冗一阅,相信您会为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而感到震惊和痛心!
一、擅自设置道路隔栏。今年3月底以来,小区物业公司为迫使广大车主将车停入地下车库,在未经小区业主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a区本来路幅不宽的小区道路中间设置隔离栏,致使小区道路仅能勉强通行一辆车,遇到在小区散步的老人、小孩难以及时有效避让,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和车辆刮擦,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给广大车主出进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广大业主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其行为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加强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大范围拆除道路隔离护栏的精神背道而驰。
二、违法收取停车费。首先为加强小区车辆安全管理,我们并不反对物业公司适当收取停车管理费用,用于小区的车辆管理和秩序维护。但物业公司在未与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小区公共场地车辆占地费,而不愿意承担任何职责(如:提供场地监控摄像资料等),拿保安人员的原话来讲:“我们只管收费,不负任何责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试问长房集团能否容许所属员工只拿工资不工作?小区公共用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详见:①《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五十五条》;②《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占地费是否合法?物业公司指使保安人员采取堵车、扣车,限制人身自由的办法强行收取停车费,并多次与车主发生冲突,影响业主的出行和正常上班,请问是谁赋予了他们的扣车的职权?
在全国、全市上下大力创建和谐社会、文明城市的大好形势下,长房集团作为长沙市著名的国有企业,其社会形象,绝对不允许所属员工胡作非为,针对长房西郡物业公司上述错误行径以及其他违反《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为避免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进一步激发,依法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我们强烈希望政府能督促长房集团作为该企业的主管部门:(一)立即纠正下属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拆除小区道路隔栏;(二)暂缓或停止收取小区车辆停车费,待与业主代表或车主协商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后另行执行;(三)加强员工的法规教育,指导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确保以后不要再出现上述错误行为。
愤怒的业主: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2011年6月22日,湖南恒盛综合开发公司及长房物业公司收到长房西郡小区部分业主代表的《长房西郡小区亟待解决问题及相关建议》,对此,两家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与部分业主代表也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已书面公开答复业主,大部分业主接受物业的整改意见。
一、关于设置道路隔栏的问题:是有些业主长期将车随意停放的道路两旁和绿化带里,严重影响小区正常通行,给小区产生安全隐患,开发商为解决业主乱停车而采取的一项不得已的措施,即使设隔离栏不存在影响车辆。现隔栏已经被部分业主擅自强行拆除。
二、关于违法收取停车费的问题:交纳停车费是使用停车位的业主或车主应尽的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与《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长沙市停车管理收费办法》,使用小区停车位应当依法交纳停车费,物业公司依据物价局审批文件收取停车费符合法律规定。由于部分业主采取撞栏杆、堵大门的方式拒交停车费才是不合法律规定的。因部分业主无理取闹迫使物业公司在今年7月份已经无法收取停车费,但物业公司仍然提供免费停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