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市政府及东方航标处置小组相关单位领导:
我们是于2011年元月5日在石湘中景上公司购买6号栋房屋的房主。后于2011年3月4日按照景上公司协议委托景上公司销售。
至今近2年,景上公司至今未退还分文房款。本人已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和东方航标处置小组反映诉求,要求退款。县政法委也于2012年8月21日答复业主代表:会在2012年12月31日前退还我们房款。
现在6号栋甲方在即,2号栋房屋也已出售,2号栋所出售的房款已用于支付东方航标在建楼盘的工程款。我们现在是处于既无房有无钱的弱势群体。
今报告各级领导,请领导在6号栋交房前退还我们房款,否则,我们将按购买的房号先行入住。恳请领导给予实质的解决办法,避免造成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和不和谐的局面。
关于网名“别来找我”向市长信箱反映情况的调查处理说明
2012年12月27日9点,网名“别来找我”从其电子信箱568532474@qq.com往市长信箱发送一份电子邮件,称其于2011年元月5日在景上公司购买东方航标6号栋房子,后于2011年3月4日委托景上公司销售,但至今未拿到销售款,要求在6号栋交房前拿到销售款,否则,将按购房的序号先行入住。2013年1月15日我们接到转来的批示件后,我们立即安排着手调查处理,通过监侦队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于15日当天即查明了情况并做了相应处理,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别来找我”身份及家庭情况
“别来找我”真名王韦,女42岁,1971年5月29日生,现住长沙市芙蓉区德政园润心苑13栋507号,身份证号:430102197105290527,手机号:13308496355,qq:568532474。
其夫张建清,46岁1967年10月20日生,身份证号:43010319671020123x。其子张之晗,17岁,身份证号:430102199612054018。
二、购房情况
王韦通过内部认购的方式,共认购湖南景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航标楼盘6号栋507和1003两套房,认购价格为4050元/㎡,并交了90%的房款共计63.9916万元,其中507号面积81.71㎡;已交房款29.7833万元,1003房面积93.85㎡,已交房款34.2083万元,并于2011年元月5日和元月22日分别与景上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三、关于委托销售及退款情况
1、商品房认购协议第四条中明确了两个意思:
①当时所认购的6号栋房屋尚未取得预售证,认购方知情并详细了解,今后也不得以此为由向景上公司提任何异议。
②认购人可委托景上公司将其认购的房屋另行销售,由景上公司将销售款退还给认购人,但认购人须向景上公司出具书面委托销售申请。
2、王韦于2011年3月4日与景上公司签订了“委托转让房屋协议”,委托景上公司销售其认购的两套房。
3、因景上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湘中于2011年8月18日投案自首,景上公司至今未退王韦委托销售的两套房的房款。
四、处理情况
我们于15号下午4点多钟与王韦进行了电话沟通,核实了她的身份与诉求,并表示支持她合法维权,反对一切违法的非理性的维权行为。王韦电话表示,只要求政府能给出具体的退款时间即可,不会采取违法的行为。
长沙县东方航标协调处置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