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福区城管说:建筑工地晚上10:30后施工没有执法处罚权,只有环保局才有处罚权,而环保局在晚上10:30后又没有一个可以联系的执法电话,是不是环保局就只收钱不管以后的执法了请给一个答复,谢谢。
根据长沙市政府第62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晚22点至晨6点期间内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并经批准的除外。建筑工地夜间噪声属城管部门受理处罚,环保局没有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