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我金秋小区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北路438#,占地面积53.3亩,建筑面积53176平方米。拥有住户426户,已入住380户,入住率达89%。现有一名为“金奥”的生鲜超市即将进驻我金秋小区,该超市已进入施工阶段,由于该超市设置后将给小区的业主们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如:噪声污染,宰杀动物的内脏、弃置的菜叶等,这些必将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生存环境。介于此点,小区内的广大业主都不同意在此设置生鲜超市,以免以后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再者,取消金奥生鲜超市在此设置还有以下几点意见:
一、长沙金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金秋小区”开发项目的规划报建单位是该项目唯一的合法机构,享有唯一的处置该项目一切不动产的神圣权力。任何未经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签订的一切房屋租、售合同、协议都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该项目中的商业门面由于历史原因至今未办理工程结算、资料备案、消防验收、小区规划条件综合验收等,经济纠纷和工程隐患并存,目前属于不能对外租、售的对象。
三、与该小区相距不到100米的范围设有一个经市商业网点办批准设立的大型“天虹商场”。该商场营业面积约3.6万平方米,其中设立了一个7000m2的生活超市,销售的商品一应俱全,已于2008年12月6日对外正式营业。
四、在原集中购房时,业主方与开发商曾有过协议,规定一、二层门面不允许租赁给从事餐饮或其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户经营。
五、现金秋小区所有的房屋还未竣工验收,至今还未办理产权,该超市在未取得金秋公司的同意下擅自进行施工,破坏房屋的结构,势必会影响小区的房产证办理,侵害了广大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六、该生鲜超市的设置未经广大相关业主的同意就进场施工是极其不妥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的门面在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居住环境的情况下是不得设置的,且广大业主们都是行政执法干部,由于工作的性质经常要加班加点,有时深夜3、4点钟才回家,该生鲜超市的设置后产生的噪声污染必定会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对此他们是极力反对的。
七、该生鲜超市进场施工也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如:占道手续、房屋装修手续、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等,擅自破坏房屋的结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章且严重影响房屋的结构,对业主们的居住构成极大的危害。
八、该生鲜超市进场时只有天心区商务局的审批文件,再无其他的相关合法手续。根据天心区商务局的审批文件内容来看,并未规定其生鲜超市的设置地点,也就是说该生鲜超市并不一定非要建在此处。
基于以上八点的理由,该生鲜超市建在金秋小区1#、2#栋门面是不合理的,我们要求其尽快的停止施工,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及早的取消该项目的选址,或者改变其经营项目。不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生鲜超市承担。望领导能从抱着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角度,坚决制止该生鲜超市的设置为感!
后附:1、业主要求制止生鲜超市的报告及不同意的业主联合签名
2、联系人:罗 忠 13975112304
周志强 13787121900
金秋小区业主委员会
金秋小区物业公司
2009年 11月9日
谢谢您的来信!经实地考察调研,已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