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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的综合验收应哪些行政部门盖章

2018-2-4 4:39:15发布19次查看
建委领导: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能从百忙之中抽时间给予百姓答疑,在此祝您工作顺利,从您对商品房综合验收问题的答复,我感觉不是很清晰,烦请直观的告知一下,我在彩虹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要求收房,但是根据合同约定,必须经过综合验收才能收房,但是开发商仅提供单栋竣工验收备案表,我想请问的是综合验收是否应有房地局的盖章?,综合验收应有那些部门的盖章?
骨灰级恐龙: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来信咨询的《关于商品房的中和验收应哪些行政部门盖章》的问题,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已取消了“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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