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制止北正北路宜和家园5栋2单元
201住房改办公用房并恢复原貌的请示
长沙市人民政府张市长:
您好!
我们是浏阳市北正北路宜和家园五栋二单元的住户,我们于6月27日、7月4日、7月7日曾多次来到浏阳市信访局,想通过正当渠道帮助我们制止201房因改变墙体结构,违法将住房改商业办公用房的行为,并马上恢复原貌。
宜和家园五栋二单元201房规划设计本为框架结构,但因201房以住房售出,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调整了平面施工方案,将201房改为住房,与同层的房屋有本质上的区别,其墙体均变为承重墙,一直从一楼建到七楼。
6月份,201房房东黄建国将住房租给一楼“苏州樱花店”卢等人做装饰公司办公用房,在未征得楼上住户及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卢等人雇工擅自将201室楼面砸开,新建了一楼店面至二楼住房楼梯间;将201室承重墙拆除三扇。施工期间,为避免矛盾激化, 110干警曾两次赶到现场制止了施工。
6月25日,我们曾将此情况向浏阳市集里办事处神仙坳社区汇报过,27号当天上午,神仙坳社区陈书记、宜和家园业主委员会卢主任以及五栋二单元住户一同到浏阳市建设局技术科、房产局物业管理与法规科、信访局反映了此情况,建设局技术科、房产局物业管理与法规科均安排专人到现场实地踏看,但均未告之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28号,我们又以文字形式向市建设局办公室提交了报告。7月4日,我们住户再次来到信访局,信访局要我们去找建设局,我们去了建设局,建设局又告之我们去找房产局,我们去了房产局,房产局要求我们还是要找建设局,并提供相关文件给我们;我们又去了建设局,他们又要求我们去找规划局,去了规划局后,他们告诉我们,我们会向领导汇报,并要求我们留下通讯方式,至今仍未得到答复。
7月7日,我本想通过浏阳市长接待日向曹市长汇报,由于曹市长有事未能到现场来,浏阳信访局再次接待了我们,他们要求我们去做鉴定。我们认为:既然调整了平面设计,改变了原来的设计方案,墙体一直从一楼建设到七楼,如二楼又改变结构,面临坍塌的危险,巩怕等不到鉴定结果出来,大楼已不存在了。再说我们找过多部门,相互推诿,没有一个部门敢于面对现实敢于执法。7月14日,浏阳市长接待日吴震副书记在信访局接待了我们,批示由政府办协调解决。但是,至今未组织人员协调解决,
恳请您给予我们帮助。
妥否,请批示
宜和家园五栋二单元全体住户
2011年7月23日
dafei同志:
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6月27日上午,接到宜和家园业主投诉五栋二单元201室正在拆除墙体,市住建局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踏看,并查核资料,认为该项工程施工图上一、二层设计均为大空间的框架结构,其墙体为填充墙;符合设计资质条件的湖南红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该房屋是框架结构,其墙体可以拆除的证明文件,其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现场目测,该房屋一、二层均为框架结构形式,其墙体与大梁接合处最后一皮砖已暴露部分为侧砌,说明其梁先浇筑,墙体后砌,其墙体则为非承重墙,拆除非承重墙不会影响结构安全。
但由于业主和装修户矛盾尖锐,为避免激化,缓和情绪,市住建局一方面请住保局、规划局从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入手调解,一方面要求装修户停止施工,并做好装修户的解释工作。7月23日,市住建局现场调解,装修户同意不再拆除任何墙体,并恢复原状,物业公司负责监督落实整改到位。7月27日,市住建局以浏住建函[2011]7号文件分别向吴震副书记、信访人曾桂香等4同志进行了回复。8月24日,市住建局再次派人现场察勘,201室原拆除墙体已恢复原状,装修户仅在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
感谢你的来信和对我工作的支持。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